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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ccess0409 (此心安處是吾鄉)》之銘言: : 我的文章被板務認為是"堪稱理性" : 但仍被認定為筆戰文 : 水桶一週 : 但XIMIX於回應本人的文章 : 不僅引述本人之文章嘲諷 : 還特地指名success0409云云 : 已明顯在marvel板(以下簡稱飄板)板規1.3.5中所言 : 指名者可視情節為惡性引戰給予劣文一篇 : 假如本人的文章可以視為筆戰文(引戰) : 那指名者是否為更接近一層的惡意引戰? : 為何屬不同罪同罰的情況(皆水桶一週) : 以下附上與板務溝通信件以及XIMIX惡意引戰文還有板務自行提出討論尚屬理性之證明 : (說XIMIX為惡意引戰並不為過,因為如果就事論事可以說:我覺得內文有些地方不合理 : 此屬法律論述的"可接受公評之範圍,但XIMIX指出我的文章通盤錯誤 : (以"懶人包"一詞表示我所言為全盤錯誤理論整理) : 但在其回文論述中卻以極度主觀解釋的方式扭曲我本意回應, : 並在我提出質疑後修改內文,意圖混淆視聽,令我有感名譽受損) 檢視所附之相關證據, 無從得知板主判定為 "堪稱理性" 文章的證據。 僅有板主判定為筆戰文,予以水桶處分的公告記錄。 從板務溝通信件記錄, 亦無從得知板主和使用者所持的論點為何, 板主 yamiyugi 所提的無法裁罰的是指哪部分, 敬請轉貼全部的板務溝通信件記錄, 或再與板務溝通,再行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1.60.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