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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 1.維持原判 原因: 1.版主引用條文無誤。 2.你二個ID的文都有違規,和分身無關, 一個是短時間發無意文: #1ITwgoDh (SMSlife) [ptt.cc] [公告] IamFenShen 另一個是 文章代碼(AID): #1IUGGOOL (SMSlife) [ptt.cc] [公告] backstabber 永久水桶 被水桶原因是因為 (1)亂版 ●18718 X411/05 backstabber □ [閒聊] 專訓 和 新訓 哪個會比較嚴格呢? (2)版規未規定不能用分身ID,不代表可以用分身亂版 依文章代碼(AID): #1CejqUcS (Violation) [ptt.cc] [公告]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所以依站規,你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就是違規,版規不用規定 另外,依第八條來說,判斷你是不是挑釁或刻意製造紛爭是版主 故你被水桶這件事版主並無過失 -- 我覺得FACEBOOK相比BBS之下,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於,你FACEBOOK可以隨時封鎖與你持不同立場、不同角度的反駁者。 也可以隨時取消那些異領域、異次元的傳播者。 於是你身旁的人與你的相似度越來越高,你聽到的幾乎都是另一個自己的聲音。 最終使你形成「我們這群人才最酷」、「我們的價值觀最給正確」的錯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6.244
victoryss:推組長,贊! 11/06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