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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引用我在別板的申訴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73288403.A.B72.html 板規無規定 分身罰則 本來就不能處分 我會上訴至群組 重點是 我的閒聊文章 內容有關於替代役 新訓與專訓問題 並非無用意 ※ 引述《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之銘言: : 判決: : 1.維持原判 : 原因: : 1.版主引用條文無誤。 : 2.你二個ID的文都有違規,和分身無關, : 一個是短時間發無意文: : #1ITwgoDh (SMSlife) [ptt.cc] [公告] IamFenShen : 另一個是 : 文章代碼(AID): #1IUGGOOL (SMSlife) [ptt.cc] [公告] backstabber 永久水桶 : 被水桶原因是因為 : (1)亂版 : ●18718 X411/05 backstabber □ [閒聊] 專訓 和 新訓 哪個會比較嚴格呢? : (2)版規未規定不能用分身ID,不代表可以用分身亂版 : 依文章代碼(AID): #1CejqUcS (Violation) [ptt.cc] : [公告]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所以依站規,你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就是違規,版規不用規定 : 另外,依第八條來說,判斷你是不是挑釁或刻意製造紛爭是版主 : 故你被水桶這件事版主並無過失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2.67.99.131 ※ 編輯: backstabber 來自: 42.67.99.131 (11/06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