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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被處份的原因跟分身無關,是你亂版,至於亂版原因版主有說了 另外你PO這篇是你否認那是你的分身,群組從寬認真 這邊是你自己說自己是分身,另外對小組來說分不分身不是重點 重點是你二個ID都亂版,才被水桶,以上。 如不符判決請上訴到群組 ※ 引述《backstabber ()》之銘言: : 我引用我在別板的申訴 :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373288403.A.B72.html : 板規無規定 分身罰則 本來就不能處分 : 我會上訴至群組 : 重點是 我的閒聊文章 內容有關於替代役 新訓與專訓問題 : 並非無用意 : ※ 引述《jobli (老鼠扛刀,滿街找貓)》之銘言: : : 判決: : : 1.維持原判 : : 原因: : : 1.版主引用條文無誤。 : : 2.你二個ID的文都有違規,和分身無關, : : 一個是短時間發無意文: : : #1ITwgoDh (SMSlife) [ptt.cc] [公告] IamFenShen : : 另一個是 : : 文章代碼(AID): #1IUGGOOL (SMSlife) [ptt.cc] [公告] backstabber 永久水桶 : : 被水桶原因是因為 : : (1)亂版 : : ●18718 X411/05 backstabber □ [閒聊] 專訓 和 新訓 哪個會比較嚴格呢? : : (2)版規未規定不能用分身ID,不代表可以用分身亂版 : : 依文章代碼(AID): #1CejqUcS (Violation) [ptt.cc] : : [公告]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 :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 :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 :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 : 所以依站規,你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就是違規,版規不用規定 : : 另外,依第八條來說,判斷你是不是挑釁或刻意製造紛爭是版主 : : 故你被水桶這件事版主並無過失 -- 我覺得FACEBOOK相比BBS之下,有一個很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在於,你FACEBOOK可以隨時封鎖與你持不同立場、不同角度的反駁者。 也可以隨時取消那些異領域、異次元的傳播者。 於是你身旁的人與你的相似度越來越高,你聽到的幾乎都是另一個自己的聲音。 最終使你形成「我們這群人才最酷」、「我們的價值觀最給正確」的錯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6.244
victoryss:站規好像說看板事務只能申訴到組務即定讞 11/06 09:22
victoryss:置底有! 11/06 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