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jima:此案之檢舉者多為法律人,「指證歷歷,扭曲解讀我的言行,再 11/13 21:18
→ jima:加入許多誇張的見解」是其習性 11/13 21:18
→ jima:以上是你在本篇文中自己說的,請問你覺得自己這樣的言論也只 11/13 21:19
→ jima:是「有點偏頗」嗎? 11/13 21:20
噓 jima:認為「得罪讀法律的,(法律人)就會纏住你」這樣還只是輕視 11/13 21:22
→ jima:不是攻擊,所以如果我說「不要檢舉看法和板主一樣偏頗的人, 11/13 21:23
→ jima:板主不會秉公處理」這也是輕視而非攻擊囉? 11/13 21:24
→ aova:我就覺得我的言行被扭曲啊,我連被覺得扭曲的自由都沒有唷? 11/13 21:37
→ aova:我不覺偏頗啊,就如同某些人不認為有扭曲我的言行一樣啊 11/13 21:37
→ aova:得罪讀法律的就會纏住你 <= 我自己解讀是沒這種感覺 11/13 21:38
→ aova:你的舉例的確對我來說沒有任何攻擊性 QAQ 11/13 21:39
→ aova:因為你認為檢舉看法跟我一樣的人我不會公正,那是你的自由 11/13 21:40
→ aova:我尊重你對我的輕視與任何想法,因為你的思想我無法左右 11/13 21:40
噓 jima:你當然有覺得他人的「行為」是扭曲你的言行之自由,但認為扭 11/13 21:42
→ jima:曲他人言行是某群人的「習性」,這就有攻擊特定族群之虞了。 11/13 21:43
→ jima:如果連這麼簡單的道理都不懂,我也只能說我很遺憾。 11/13 21:43
→ aova:你們開心就好,反正我要面對的管道是小組長 11/13 21:44
→ aova:你們想怎麼說我隨你們,因為那不是重點,也不是我在意滴範圍 11/13 21:44
推 jobli:1.組務要求是重判,並無指導應如何判 11/13 22:11
推 jobli:2.如無違規文章應解鎖,如有違規就應劣退或其他處置 11/13 22:11
推 jobli:還是強調,版主只要依規定來就好,不需要加入看法 11/13 22:12
推 jobli:你們文來文往,扣掉情緒後,重點就是他要想表達在這家店買文 11/13 22:13
推 jobli:具時碰到不好的經驗,你並不在現場,你不能判定他說的是不是 11/13 22:13
推 jobli:真的,所以不管他說什麼,只要沒有違規,你就不可以限制他 11/13 22:14
推 jobli:的言論自由,店家如果不爽可以去告他,跟你這個版主沒有關係 11/13 22:15
推 jobli:你更不用以犯罪預防的理由來解釋,因為我看全文並沒有人在吵 11/13 22:16
推 jobli:架,如果有人推文違規,你就桶他就好,高速公路有人酒駕 11/13 22:16
推 jobli:你是捉酒駕的人,不是把高速公路封掉 11/13 22:17
推 jobli:再說一次,版主沒有限制言論的自由,當然你可以在版規加入 11/13 22:17
推 jobli:不準說文具以外的東西或是店購心得,這樣以後再有人PO 11/13 22:18
推 jobli:不管說心得是好還是壞,你都可以直接劣退他 11/13 22:19
推 jobli:在版規沒有規定前,你限制就是不對的 11/13 22:19
推 Frehrt:鎖文是站方給予板主管理看板討論不至失序的工具與權力. 11/13 22:19
推 jobli:全文那有失序? 11/13 22:20
推 jobli:說好說壞都是自由,有推有噓本來就是正常 11/13 22:20
推 Frehrt:討論是否可能失序是由板主當下判定還是小組長事後認定? 11/13 22:22
推 jobli:沒有違規,就不能限制,請弄清楚正向表列和負向表列的不同 11/13 22:23
推 jobli:版主當下判定OK啊,可是請問你看這串是否有失序? 11/13 22:24
推 jobli:版主一直鎖文,使用者才重不斷重發文,是誰的問題? 11/13 22:24
推 Frehrt: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11/13 22:24
推 jobli:如果覺得他PO店文不OK,就劣退刪除註明理由 11/13 22:25
推 jobli:不是在那用推論的方式來限制發言 11/13 22:25
→ Frehrt:若板主認為該文章不適合提供使用者進行回覆和推文之單一文 11/13 22:25
→ Frehrt:可以鎖文 這是站方的規定. 11/13 22:26
推 jobli:那就請版主把理由注明,不是自由心證 11/13 22:26
推 jobli:版務的處理權責在小組,是站方的規定,現在小組要求版主說明 11/13 22:27
推 jobli:有何不當? 11/13 22:27
推 Frehrt:我認為,鎖文是為了避免該文討論失序,不是禁止討論. 11/13 22:28
→ Frehrt:所以以另篇文章,重新整理後再開始討論,是正常的情形. 11/13 22:29
→ jima:個人比較想知道1.板主公開說這種攻擊這次檢舉族群(而且就我 11/14 01:24
→ jima:看來和我們檢舉的事由也差不到哪裡去)的話,在小組是否有處 11/14 01:25
→ jima:置這種攻擊的規定?否則是否會變成說我在文具板罵人有關係, 11/14 01:26
→ jima:但同樣的話拿到小組板來罵就不受限制? 11/14 01:26
→ jima:2.承上,板主都這麼說了,是否還能夠信賴他會秉公處理? 11/14 01:27
→ Tristan:上面有人提到版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那我想請問: 11/14 08:13
→ Tristan:我明白版主也有發言的自由,然而在當時的情況下,明明除了 11/14 08:13
→ Tristan:少數理智而真正中立的版友,已有相當數目的群眾用帶有刺激 11/14 08:14
→ Tristan:性的字眼輪替詰問或是挑釁原po 11/14 08:15
→ Tristan:版主難道沒有辦法想像,此時再以帶有明顯傾向的立場親自加 11/14 08:15
→ Tristan:以圍剿,除了賦予已為言語攻擊的人更為有力的靠山,也更有 11/14 08:16
→ Tristan:可能產生推波助瀾的結果嗎?這是所謂的引導版面風氣嗎? 11/14 08:17
→ Tristan:無論有無違反規定,我都認為此事版主做差了。 11/14 08:17
→ Tristan:一隻蜜蜂有極大的機率叮不死人,但是一群蜜蜂就可能致人於 11/14 08:18
→ Tristan:死;即使每一個人都僅是造成皮肉傷,就代表可以縱容群體暴 11/14 08:18
→ Tristan:力嗎? 11/14 08:19
→ qqpiggy:brilliant,看起來你是要說所有t的話都非常非常OK囉,剛好 11/14 09:27
→ qqpiggy:大家也快準備把焦點轉到你的實質道德論述了,看來組務板的 11/14 09:30
→ qqpiggy:紐倫堡大審要開始了,噗。BTW,我覺得啦,就算,arguendo( 11/14 09:35
→ qqpiggy:在這中場休息我決定也要用個jargon,不過這個google查得到 11/14 09:35
→ qqpiggy:應該是比堆牌法好一點,呼呼)版主有責任引導板面討論風氣 11/14 09:36
→ qqpiggy:,也輪不到那種會主張“XX會對法律工作者感到輕視,是因為 11/14 09:40
→ qqpiggy:原作者張揚就讀法律系“這種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的人來引導吧 11/14 09:41
推 qqpiggy:這是什麼鳥風氣,這是一個受過教育的人講得出來的話嗎? 11/14 09:45
→ qqpiggy:我想誠實還是上策,擦脂抹粉已經有點遲了~ 11/14 09:46
推 qqpiggy:公然宣稱自己可以放任這種言論,我覺得你趕快去買個納粹 11/14 09:52
推 qqpiggy:還有如果你說的檢舉者如果是我的話,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是 11/14 09:59
→ qqpiggy:不是法律工作者也不重要,我今天就算無業(沒工作哭哭)也 11/14 10:01
→ qqpiggy:要跳出來講,麻煩不要腦補,不然你就當我可憐失業時間多 11/14 10:02
→ qqpiggy:但是拜託麻煩不要幫我塑造哭哭形象,是的,我是個易受傷的 11/14 10:03
→ qqpiggy:人XD,但我現在很堅強,謝謝。 11/14 10:04
→ qqpiggy:我記得最近洪蘭有個勘誤表,我想這邊現有的材料搞不好也可 11/14 10:07
→ qqpiggy:以來勘誤一下,會很有趣。 11/14 10:08
推 qqpiggy:jima你不用擔心啦,以現在的態勢看來你到文具板橫著走一圈 11/15 00:05
推 qqpiggy:都沒問題,也不用怕他不會秉公處理啊,就讓他判,我們是有 11/15 00:07
→ qqpiggy:一套制度跟遊戲規則的,該輪到誰就輪到誰,我也是不太懂一 11/15 00:08
→ qqpiggy:個版主把小組長當青天大老爺一樣要幹嘛,“明鑑”“尊重” 11/15 00:10
→ qqpiggy:這種場面話你說一兩次就算了嘛,搞得像在演包青天幹嘛,真 11/15 00:11
→ qqpiggy:覺得你沒錯你也可以原判決再寫一次啊,當然如果一樣語焉 11/15 00:12
→ qqpiggy:不詳,論理貧乏照樣還是會被檢舉。遊戲就是這樣玩,下一步 11/15 00:15
→ qqpiggy:該你囉。 11/15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