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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ragonsix (Nazca) 標題 Re: 檢舉及水桶停期 時間 Tue Jan 21 22:39:20 2014 ─────────────────────────────────────── ※ 引述《nknuukyo (作賊心虛才要刪文)》之銘言: : : 首先,所提供證據裡侮辱針對性發言並未特別指涉對象,這部分由您進行告發並不妥 當, : : 除非能證明他的發言裡必然包含您的部分,否則這裡無法成立。 : : 同時在靈學板與道板的版友很多,若以此為依據開罰,則有文字獄之嫌,還請諒解。 : : 檢舉不成立 : 參thismy桶人標準, : 推 source34:某版主對同樣信仰密宗的似乎特別寬宏大量,真好......... 01/08 09:53 : 與上同樣,並不是因為不滿意決策,就可以酸言酸語、冷諷熱諷板友。 : 水桶一個月反省一下。 : 像這樣未指名的,他桶一個月, : 但針對道板及靈板者,已係有特定族群,實不屬"不特定"的解釋方式。 : 請問:那個叫"文字獄" ^_^? 我的判定標準與thismy本就不完全等同,既然目前是我在執行版規,請n兄不要拿他的判例 來針對我,另外,我記得他已在組務指示下修正此判決,顯見組務也認為此一判定方式並 不適宜。 既然如此,我吸取前人經驗修證判定標準應屬合法。n兄前幾篇文章開口站規,閉口板務, 卻在此篇要求我雙重標準?還請解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2.4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