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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nknuukyo (作賊心虛才要刪文) 標題 Re: 檢舉及水桶停期 時間 Sat Jan 25 14:04:52 2014 ─────────────────────────────────────── ※ 引述《dragonsix (Nazca)》之銘言: : ※ 引述《nknuukyo (作賊心虛才要刪文)》之銘言: : : 首先,不用猜我的動機。 : : 剛剛的yahoo連結裡,你應該可以發現那些判例的判決標準。 : : 就這部分而言, : : 如果你把他三行推文連著看,已難謂不是指涉source34、meegan。 : : 那麼,問題來了, : : 你當然可以說我當事人不適格(即便客觀上,我是道板板聚主事者,有相當程度代表 性) : : 退萬步言,讓您此說成立。 : : 您能說這個言論適當嗎? : : 假使您不能,只是那兩位未檢舉。 : : OK, : : 站規跟組務這樣寫: : : 一、責任 : :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 但是您沒有強迫板主預設什麼文章是不當的權利, : 您認為的不當我不見得必須全盤接納,而應有我自身的客觀判斷與思考 : 在此案例中,若我因此判定3c水桶,3c不服得向組務上訴,但我若未判罰,則您不應該 : 不斷主張你的適切性而忽略我的考量。 : 是否? : : 站方未規定檢舉才處理,版主依自行喜好來判定,不依版規執行明顯不當 : : SO, : : 你現在知悉此情形了。 : : end 請問大概何時會處理呢? 如果再延滯的話,我可能就選擇其他方式去處置, 這樣對兩邊氣氛都不好呀XDDD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82.83.10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7.147.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