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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Q6666666666 ( ! E V O L!)》之銘言: : 本人在此聲明 BQ66666666666 在搬家版所使用之ID 並非JCAMO阿南搬家之服務同業 : 並且文中版主未經實際查證便誣陷"換ID啊、寫假薦文啊、針對其它業者或版主的小動作" : 此部分已經涉及刑法 與民法之毀謗等罪 在此已將文章備份 : 若有需要六六六搬家 可與 JCAMO阿南一併出面現場與版主對質 : PS:另外亦歡迎曾經推薦六六六的版友們出面說明,謝謝 本人純就ip相同, 並合併敝版之前牛小成&小蝦米事件的發展及影響, 於版上閒聊此類疑似相同業者的後續做法。 你覺得有毀謗那我也沒辦法。 坦白說, 我應該不會主動辭版主吧, 所以除了等組務處理外, 你也可以去提出罷免連署, 我真的是樂觀其成, 被罷免下台其實我也不會覺得難堪或什麼的, 而且搞不好還鬆了口氣, 沒有版主身份要管理或捍衛搬家版, 純粹做個消費者身份, 看不順眼的地方要怎麼做反而更可以去做了, 對我來說也算省事。 anyway, 先這樣, 其實版眾自己會看會判斷, 我對於抹黑或毀謗哪個業者沒有興趣, 又沒有錢拿。 我一直都是一貫態度, 大家安安份份地守版規作生意就好了, 被版規罰過, 下次貼文注意點就好了, 但是就不知道用這種方式, "推己及人"地檢舉別人卻嘲諷(嘲諷可是樓上另一篇的用詞喔)到底心態如何? 然後搞得其它人又寫信來跟我檢舉這個ID, 檢舉來檢舉去的, 到底在搞什麼? 明明有機會好好作你的生意, 明明大家可以好好地各做各的生意, 這不是沒事找事嗎? (唉) 最後, 還是辛苦組務了, 先說聲抱歉跟謝謝囉。 -- humani nil a me alienu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68.71
JTO2:人家證據都有 明顯就是版主有錯 照規則辦就好 還來推搪說 04/03 13:47
JTO2:實際有沒拿好處不知道 但隱性好處卻有可能 版主循私個人高興 04/03 13:50
JTO2:就明顯不對呀 版主自己不遵守規定 這樣的問題 每個版都會罵! 04/03 13:52
BQ6666666666:版主查IP功力很強(但是似乎只有這是他能做的) 04/03 14:09
mm13:最痛恨舞權的了 掌權的自己不守規矩胡搞 電視新聞每天看到 04/04 18:10
mm13:小就弄權營私 大則禍國殃民 該法辦就法辦 作主不正最該死! 04/04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