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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bad和odoru被水桶原因, 請組務詳見本版第3772篇(文章代碼(AID): #19lAePKZ),謝謝。 ※ 引述《anibad (anibad)》之銘言: : 本人在3/15照板規格式貼文 為[搬家]與[宅配]兩樣完全不同服務廣告 : 由於其內容不同 因此分作兩文 而板主Misako作出重覆PO文處份 : 對其不確認細節下 雖有可議 但還接受違規認定 : 可即便違規重覆PO文 但是為頭一次 卻遭板主Misako作三天水桶處份 : 以下為兩文的處份備份: :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 標題 Re: [北部] 我是個人搬家最便宜! : 時間 Sun Mar 15 14:36:17 2009 : ─────────────────────────────────────── : 違反版規已刪文。 : 由此刻起三天後方可重貼。 : 再犯水桶伺候。 : 以及 : 作者 Misako (未佐子) : 標題 Re: [全省] 宅 配 搬 家 更 方 便 1 箱 120 元 收 送 : 時間 Sun Mar 15 14:36:33 2009 : ─────────────────────────────────────── : 已刪文。 : MOVEHOUSE板規有定 : 業者三天內只可貼一次廣告文, : 貼新文請刪舊文! : 一日只可貼一次文, : 刪文重貼亦屬違規, : 也就是如果早上貼文,中午或晚上又刪文重貼也算違規, : 但如果早上貼文,隔天早上再貼並將舊文刪除就不算違規。 : (意即兩次貼文時間間隔需超過二十四小時) : 違規廣告文第一次逕刪不予通知,第二次我會去信告知, : 累計到第三次則水桶一周, : 請各位業者務必注意。 : 重點在:板主認定我第一次重覆PO文便算違規 : 但板主Misako卻沒有按照[逕刪不予通知]規則 我也沒有收到信告知 : 就直接作成水桶處份 : 頭一次重覆理當刪文 第二是也是來警告 我卻在細節不定不明情況 : 被直接當作為第三次違規的禁止水桶 對此實在不能接受 : 由於無法PO文 即便換他帳號去信與板主溝通 我並有主動認錯 並給於意見 : 但板主Misako未作任何合於規則更改判定 : 將其對比其上 板主Misako對nkpl作出PO文46篇文章處理的寬宏大量?! : 且46篇是在遭他人解舉後 板主Misako才作動作的異常狀況 其背後關係 實在啟人疑竇 : 因此對於板主Misako作此申訴 希望板務組能解改我的水桶判定 : 並藉此事以佐證MoveHouse版主Misako確實有多次不遵守自定規則的常態存在 : 請板務組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14.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