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Inf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anibad (anibad)》之銘言: : 我重覆PO文兩個就立即被浸水桶 還被指挑釁? 你先是以ID:anibad重覆po文, 被我回信告知刪文需三天後才能重貼後, 卻隨即以分身ID:odoru又貼廣告文, 這不叫鬧版不叫挑釁版規是什麼? 我最後一次重申, 你被水桶的原因就是因為你違反版規後,又以分身ID貼文, 如果你覺得這種行為正確也沒有違反站規或本站各版共識的話, 你可以去別的版看看, 也可以站長版、問版或問站上的法務, 看看分身ID鬧版是不是都水桶處置。 : 但有人被檢舉的PO廣告文幾十次以上 結果都沒事! 你用odoru檢舉一堆業者, 確有其事的都已經處以不等的水桶處份,沒事嗎? : 然後版主還會主動告知提醒 也沒有按規定處理 : 之後還有人繼續PO廣告文 也都沒事! : 這些會不會有違公平? : 版主也未回答 有否按版規確實執行與是否私下收到好處? : 例如 告訴搬家業者其版主身分 要求回饋或受到免費或低價搬運利益 我已於4月18日中午報警先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關於我有沒有像您anibad及您分身odoru所指摘的利用版主身份, 要求回饋或低價搬運利益, 我相信法律會還我清白, 至於您種種的疑問, 既然您一直堅持我的回應您都不滿意, 那我認為最好的方式還是我和你在檢察官和法官面前說清楚講明白。 在此我亦藉由本文順便告知odoru, 您兩個ID的任何申訴如果不脫上述範圍, 我都將不再回應, 一切保留至偵查庭, 屆時我會針對您種種疑問、作為在檢察官面前詳細呈上證據及說明, 望您自重,謝謝。 (btw, 我之前說的會在台北地方法院等你一個月,真的對不起,我食言了) : 還有人提出版主會查IP 果然是真! : 很遺憾 所提都不是同人使用多重帳號 -- humani nil a me alienu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5.32
anibad:快點來 過去全部你說過話的證據說明 給你所有同事看對不對! 04/22 12:20
anibad:(有)和(沒有)好處 就兩樣答案 你還是沒有直接說出來! 04/22 12:21
anibad:請壹週刊壹青天來採訪你幫證明好不好?順便找問同事幫你說話 04/22 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