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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itt 信箱] 作者: HAIWEI (維) 標題: Re: 版規生效日是9/4.為何還判我之前文章水桶? 時間: Sun Sep 5 22:51:34 2010 我的板規9/4公告 進板畫面已經擺很久了 板規不是沒版主就不算數的好嗎? 我也已經公告給你們時間刪文了 板規修改的投票已經在進行中 我也只給你水桶一個月 沒給你劣文 如果有任何疑慮請找組務申訴 謝謝 ※ 引述《aitt (關關難過關關過(M))》之銘言: : 我想請問這位版主..您的版規9/4才公告...那麼就是9/4生效.. : 憑那點將我之前的文章以噓文減推文超過20將我水桶? : 分明是濫用職權..打壓異己嘛... : 再說.您將我發的那篇#1COYow86也給刪文.是想讓我與組務都拿不出證據.對你沒輒嗎? : 而且.您的版規中...鬧板文、引戰文、政治、廣告、租賃、頂讓、一行文、 : 注音文一律劣退,浸水桶無限期! 試問..這種版規未免太不近人情? : 難道不能先警告.或先水桶一個月.第三次再無限期水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114.1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8.7.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