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ganbaday:只要版規有明文寫清楚,就不會有太輕太重的問題,而且 11/05 23:23
→ ganbaday:板主強調投票決定,就表示這是多數版眾認為合理的方式, 11/05 23:23
→ ganbaday:就好比你覺得酒駕吊銷駕照太嚴重,但立法院就是三讀通過 11/05 23:24
→ ganbaday:不會因為你一個人而改變多數人的決定,畢竟規定很清楚並 11/05 23:24
→ ganbaday:沒有陷阱或者任何可能誤會的點。另外每180天可以消除一次 11/05 23:25
→ ganbaday:劣退,或許你可以不那麼憤恨不平... 11/05 23:25
→ hardho:我也不是不了解樓上所說的 只是我覺得我做的事情有嚴重到 11/06 00:14
→ hardho:要劣退嗎? 這種懲罰 就像你明明只是忘了戴安全帽卻要被判 11/06 00:16
→ hardho:十年徒刑一樣 我明明也沒犯什麼多大的罪 但在我的名下卻 11/06 00:17
→ hardho:記了一筆跟我惡意中傷別人或散播謠言一樣的罪 我能不難過嗎 11/06 00:18
→ hardho:另外 每180天消除一次 所以我就應該承受這180天的不合理? 11/06 00:19
推 eggimage:我也覺得罰有點重 真的多數人都投票覺得這需要劣退嗎? 11/06 00:45
→ eggimage:標題按個大T就可修改 且搜尋上完全不會因為那個空格影響 11/06 00:46
→ eggimage:在我的板 也是板友反應要求標題的格式 我納入板規後 11/06 00:47
→ eggimage:就是若格式錯 就標記+改他標題請他自己修正 不砍文 11/06 00:48
→ eggimage:若事情如果就如這篇講的一樣 因為標題而劣退 我覺得太重 11/06 00:49
推 hateOnas:請附上溝通紀錄 11/06 01:38
推 nadoka:一直以來都是這樣 (攤手 我也覺得很誇張 11/06 01:40
→ nadoka:或許是PO錯的人又射後不理的太多了吧 11/06 01:41
※ 編輯: hardho 來自: 140.119.150.48 (11/06 02:29)
→ eggimage:也可能像納豆講的 先例太多 11/06 02:32
→ GeminiMan:請先行寄信跟板主溝通。 三天未回應,始得申訴。 11/06 11:39
→ GeminiMan:劣退原文、板務溝通信件紀錄請原文轉錄,勿附於文內。 11/06 11:43
推 ganbaday:在ptt的確是有比例原則問題,但不太可能要求所有版都 11/09 03:11
→ ganbaday:統一懲處標準。 11/09 03:12
→ ganbaday:看在其他板主眼中是覺得有點重(我覺得超級重),不過 11/09 03:13
→ ganbaday:該板使用者都多數覺得合理了,或許你可以在該板提案對 11/09 03:13
→ ganbaday:該條版規於法理上之疑義,尋求多數認同以修改版規(站規 11/09 03:14
→ ganbaday:25.26),如果多數人仍舊反對你,那只能說或許有其必要.. 11/09 03:15
→ ganbaday:不過,此案依法行政,板主無過,看不出可爭執空間(汗 11/09 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