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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haqqige 看 板:Railway 申訴對象:鐵道板主cassine 申訴原因:違反執行板規 申訴理由:鐵道板主在未經過站方多重帳號查詢確認本人與wooy帳號為同一人 所有的情況下(註1)主觀認定本人與wooy帳號為同一人所有。逕自將 本人在2010年的警告一支(註2)與wooy今天2012/04/27(註3)之違規 合併而連坐水桶兩週。根據該板板規(註4)第一次違規為警告,鐵道 板主如果在未求證本人與wooy帳號為同一人所有情況下,wooy板友在 鐵道板之前也無違規紀錄,今天第一次違規也應該是警告而非水桶兩週。 附註:本人已在2012/04/27/ 15:39去信詢問鐵道板主並要求其回信答覆, 轉錄同標題之[證據]文章與本板之內,該板主經查已經上線收信看過, 但卻一直不予回信答覆。所以本人無法檢附與板主的溝通信。此致。 註(1) 日常資訊站組務版 #1FcZiGfm (L_LifeInfo) 註(2) 鐵道板 #1CthTYUU (Railway) 註(3) 鐵道板 #1FcZcLBD (Railway) 經人檢舉,板主判定違反本板板規 3.2.1「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 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筆戰等」。查wooy與haqqige 兩ID登入位址相同、登入時間相 近(如附件),合理懷疑為分身帳號,且haqqige 曾有違規紀錄,依 3.2.4「分 身所為之行為均比照本尊處分」規定,將wooy、haqqige 兩帳號均給予「水桶兩 週」處分,同時提報多重帳號查詢。 註(4) 3.2.1 涉及強迫他人接受自己觀點之行為,如惡意刪除推文或筆戰等。其 中檢舉者需檢附「刪除推文之證據」向板主舉發後由板主認定。 3.3 處置標準:由板主群討論認定。 3.3.1 第一次─文章:砍文+警告; 推文:警告。 3.3.2 第二次─文章:砍文+劣文+水桶兩週; 推文:水桶兩週。 ※ 編輯: haqqige 來自: 111.251.104.244 (04/28 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