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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ssine 信箱] 作者: BlueSunLight (無法不帶刺存在著) 標題: Re: 煩請一起處理 時間: Sat Jun 9 13:55:04 2012 對判決如有不滿 請逕行至組務板申訴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引述《BlueSunLight (無法不帶刺存在著)》之銘言: : : 警告並不是處分 這是一個口頭提醒 : 所以口頭的提醒無須送達當事人? : 另外,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 163條「當事人、代理人、辯護人或輔佐人得聲請 : 調查證據」,本人在此以「當事人」身份申請調查檢舉信,並請板主說明判決理 : 由。 : 另此二人之推文亦是針對媒體而不對航空,請比照本人案件辦理,以維公平。 : 本人之推文在crazyghost與Homeshadow兩位之後,豈有此二位沒事本人卻遭殃的 : 邏輯?此部份判決邏輯,併請板主說明之。 -- 政 大 有 三 王 滷王 魔王 羹大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5.251.6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ssine (140.120.31.137), 時間: 06/10/2012 11:1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