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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uberant 信箱] 作者: HAIWEI (維) 標題: Re: 判決違背板規所定要件 時間: Sat Jun 30 00:01:30 2012 新聞的判定標準是心得 或是每篇都是你一個字一個字打出來的 另外 洗文還會依照你現有文章數來判斷 ※ 引述《exuberant (正義必勝!! 檢舉的有病)》之銘言: : 洗文章定義如下: : 1.於兩小時內發表三篇以上文章或一天內發表五篇以上文章,且每篇字數不超過100字者 : 。 : 2.同一天於本站各版發表文章超過總計二十篇者。 : 我29日的文章絕大部分字數都超過100字,版主你的判決違背法定要件,宜撤銷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7.227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exuberant (95.141.28.57), 時間: 07/06/2012 01: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