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Inf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SaraV (Sara)》之銘言: : 另外 不同意恢復推文 : 有些人(尤其非當事人)若藉機來此挑釁po文者 : 將引此更大紛爭 : 遑論組務版乃形同公堂之看板 : 兩造雙方提出證據跟說詞已經非常足夠 : 組務若需要第三方證人可發信要求其至組務說明即可 : 無須開放推文 讓其他人發表對案件看法,我認為並無不妥。 非申訴案件當事人所發表推文,僅供判決參考,不應左右判決。 若擔憂淪為謾罵挑釁等紛爭,可做相關規範即可,例如: 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噓文視同挑釁,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禁止謾罵(推)文、抹黑(推)文、色情(推)文、人身攻擊(推)文, 違者刪文、劣退或水桶一個月以上。 於組務板酸辱他人但未達上條之情況,予以警告或水桶兩週以上。 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逕行刪文、劣退或判處水桶一週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73.61.24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398182370.A.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