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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ssine 信箱] 作者: cassine (Savannah) 看板: VISA 標題: Re: [通告] 關於鐵道版版主判決一案 時間: Wed May 7 23:15:01 2014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Howard61313 FrostMaiden coon182 naruto1010 --------------------------------------------------------------------------- ※ 引述《Howard61313 (德州家康)》之銘言: : ※ [通告] 共 4 人收件 : ※ cassine FrostMaiden coon182 naruto1010 : --------------------------------------------------------------------------- :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既然有人詢問「需要推論」,那我就舉一個例子,表示可以用推論的方式來證明判決 : 這才是我拿這個判例來類比的原因 : : 底的志工」,結果也是馬上被我推翻。本案中,是 H板主的立論漏洞擺出,幾乎 : : 被我推翻,兩者相比根本是香蕉比雞腿,天差地遠。 : : H板主僅憑這點就可以得出「針對性有比較高」,著實令人費解。不知 H板主唸 : 推 hatedog5566:逢台鐵有錯必護航 逢台鐵太累必往外推的志工而已 03/21 17:11 : 推 cassine:說「揚言」就有恐嚇意味的人只能說是心靈相對幼稚脆弱 05/02 15:56 : 前面一句本身沒指稱對象,後面一句有,這甘哪國法律什麼事情?哪裡費解? : 前一句可以引用別的推文來佐證其所指對象是2樓 : 後一句更是直接給出了「說揚言等於恐嚇的人」這個對象 : 哪裡不能佐證其所指對象,就是唯一一個這樣主張的edctw? 為什麼唯一你還是沒有回答我,你憑什麼假設我的推文就一定是指前面的人而不 是其他人?我主張只是一般而論也說得通,你憑什麼排除我這種解釋? : : 我今天抗議就是抗議你擅自擴張解釋「明確針對」的部份,你判錯了!你一直迴 : : 避我的質疑,一下扯胖子,一下扯鐵道板判例,我也都認真回你,結果講老半天 : : 你開大絕說不論你怎麼講「我的結論還是不會變」。 : : 試問,難道捷運板要這樣繼續縱容部份頑劣分子,卻懲罰沒有違反規定的人嗎? : ↑↑↑↑↑↑↑↑ : 很高興看到箭頭指的這句話 : 因為我那個不變的結論,就是「你有違反規定」 我不認為有違反規定,違反規定的是你-違規裁判! : 今天是否「明確針對」這兩種情形的差別,只是在於一個是直接瞄準edctw : 另一個是採用表面上很「概念性」的地圖兵器,去攻擊唯一一個會被涵蓋到的edctw : 下面那說詞就可以省省了,你推文中用詞是「心靈相對幼稚脆弱」,而非只是「不成熟」 : 而且,「法律概念錯誤」與「心靈相對幼稚脆弱」根本沒有半點關係 幼稚跟不成熟有什麼不同請你解釋給我看! 教育部國語字典裡面寫「幼稚的相反詞是成熟」,因此幼稚就是不成熟有什麼問 題嗎? : 我承認「揚言等於恐嚇」這句話是錯的啊,但這就表示這樣講的人幼稚脆弱嗎? : 而你現在做的事,就是擅自用前者來合理化後者這種帶有攻擊性的詞彙 你現在做的事,就是善自用板規沒有規定的罰則去處分人。 : 就算不是針對edctw,也是攻擊「說揚言就有恐嚇意味的人」(這群體夠特定了吧) 那是不特定多數人。 顯然你還是沒弄懂「明確針對」跟「不特定多數人」的概念,我解釋了老半天我 不知道你是真不懂還是裝傻。 : 這樣哪裡沒有違反規定? 你只要弄懂「明確針對」,和「不特定多數人」就知道差別有多大了。板規寫明 確針對,你現在硬拗說不特定多數人也算明確針對?明確在哪裡? -- ____ _ _ _ _ ____ _ _ ____ _____ ____ (_ _)( \( )( \/ )( ___)( \( )(_ _)( _ )( _ \ _)(_ ) ( \ / )__) ) ( )( )(_)( ) / (____)(_)\_) \/ (____)(_)\_) (__) (_____)(_)\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54.16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assine (122.117.54.160), 05/10/2014 18: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