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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enius01 信箱] 作者: cka () 標題: Re: [轉讓] 07/21 左營->台北 08:30 65折 時間: Wed Jul 9 17:27:10 2014 票都還在 只要你提出 我就可以相信你 請問你要提出有任何困難嗎?? 你可以把該遮的都遮掉 ,系統也預設遮掉部分身分證字號 對你來說應該是完全不難的事 大概五分鐘之內 就可以處理完了 你實在不需要繞一大圈去問高鐵你其實沒退的那張票 只有誠實才是走得長久的路 如果你用鑽漏洞的方式 其實是禁不起考驗的 不是我要一直問你 而是你講的話漏洞百出 實在是無法讓我相信 我最後只好讓證據說話 ※ 引述《genius01 (我是膽小鬼>.<)》之銘言: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我再退一步 : : 如果你的身分證字號A (你如果不相信我可以給小組長看) : : 你賣掉的那張票的票號的身分證字號 B : : Shium手上那六張票的訂票身分證字號C,D,E,F,G,H : : 只要A=B 且都跟CDEFGH不一樣 : : 我就馬上相信你 : : 這樣應該更簡單了 : : 你完全不用回想退票的票號 : : 是吧 我真的很想相信你 : : 請給我相信你的理由 謝謝 : 你好 : 我7/7上高鐵網站寫信詢問客服關於退票記錄事項! : 今天高鐵客服回電給我告知身分證字號亦無法查到退票記錄… : 故針對你莫須有的指控,只憑臆測沒有實質證據就將人水桶,明顯為濫權行為,我將盡力 : 維護本身權利 : 證據是要100%確定的,哪怕你有99.9%的把握都只是淪為臆測,發律條文是根據證據來判 : 決的,臆測什麼都不是 : 另外,你未經我同意私自把我個資公開於大眾網路上以違反站規,明顯是瀆職行為,根據 : 我要求你隱藏我個資的信件,我有明確證據你有此瀆職行為 : 將另案檢舉你……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48.154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genius01 (1.172.227.215), 07/21/2014 00:3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