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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ka 信箱] 作者: genius01 (我是膽小鬼>.<) 標題: Re: [轉讓] 07/21 左營->台北 08:30 65折 時間: Mon Jul 7 20:15:55 2014 ※ 引述《cka ()》之銘言: : 如果不是同一張票 你可以提證據 : 如果你可以提證據 就不視為同一張票 : 另外 根據你其他文章 已經轉的都有標已轉讓 : 而這三張上面沒有標 也就是對板友來說 這三張還是avaliable的 : 表示你沒有真的退票 : 你可以提證據來證明你跟我講的 : 用轉讓數量攻擊我並沒有意義 : 板規列在那邊 其他人照規定轉讓 你要轉幾張 都是各憑本事 : 但是你上次明明知道這樣會違反了,趁水桶期間賣同一張票 : 就是違反板規了 : 謝謝 : ※ 引述《genius01 (我是膽小鬼>.<)》之銘言: : : 不好意思 : : 我目前轉讓數量不到10張 : : 跟版主轉讓數量相差甚遠 : : 我不是職業賺信用卡點數的人 : : 我不相信除了職業轉讓的版友之外 : : 有誰在退票兩個禮拜後還會記得 : : 訂票代號…這很不合一般人的習慣 : : 而且針對你的質疑我也一一提出我 : : 的解釋 : : 請問有不合常理的地方嗎 : : 你所提出的質疑我很認同而且合理 : : 但我也解釋 : : 我相信你也提出多重帳號查詢申請了 : : 若確定分身 我無話說 : : 但若跟你所想的不一樣 是否要道個歉 : : 我不是來這個版和你吵架的 : : 謝謝 你搞錯我的重點了 對於你的轉讓數量我沒任何意見 我重點是放在 一般人退完票後 你要他兩個禮拜前的訂位代號 根本不可能提的出來 你針對這個95%以上的一般人根本提 不出來的證據來針對我 根本沒道理啊 誰會保留已經退票後的訂位代號兩個禮拜 恕我直言 退完票後 還會留著訂位代號一天都 是少數人了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0.128.20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ka (111.248.239.23), 07/21/2014 01: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