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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ka ()》之銘言: : 1.關於這點 : 但我想看板規則的目的在於提醒使用者有這門檻 : 我同意你說的 現在的確為不一致 : 所以我也提出宣導期的想法 : 在宣導期內不會處罰,但會寄信提醒 : 宣導期也由兩周提高到等看板規定通過 : (但若看板規定早於兩周完成,則宣導期還是以2周(因為較長)) : 等等我會去改 ◎這部份仍然是必要性問題。 : 2.文章10篇是一開板就有的規定 我這次沒有改變 : 每個行為後面的想法跟作法百百種 : 我不能說我當初的想法一定是100%對的, 但我想也沒有一個人說的是100%對的 : 目前我的想法 就是先不動這個 ◎同上,系統更新中相關的部份已標紅字。 : 3.更動不是因為這兩個ID,而是因為我已經發現11組分身ID : 這兩個ID只是證明了 如果要用分身活動真的有人會這樣作 : 我講了很多次我不是為了他們兩個改板規, : 我也提出公告的時間說明了,詳見我上面文章 ◎針對分身ID的部份,請問帳號部定案判決或使用者自承在哪裡? 是不是分身並非板主說是就是,使用者說不是就不是。 : 4.每個法律每個條文 都有漏洞可鑽,難道因為有漏洞可鑽 就不需要這條規範了嗎 : 我覺得不是這樣的, : 每個規範都表示當下有這樣的情況 : 10篇只是最低限度避免 : 要直接開放我覺得是不妥的 ◎並非有漏洞就不需規範,而是要修補漏洞。 但我所提的漏洞似乎都不在板主這個職位所能修補的範圍。 (嚴格說來要有不妥站方也不會拿掉這設定) : 5.分身的認定的部分我會再多注意 : 謝謝 : 6.關於你的推文,我想應該沒有哪個板會因為你提意見了 我沒照你的意思走 : 就罷免板主的, ◎不,這得看使用者心態,還是會有的。 雖然說我不是這種人可能有人不會信,不過我在提出罷免前仍會進行一次評估。 並於規定七天後,就算有效支持票已達門檻,也會再做一次評估是否送小組。 倘若小組長延長連署時間,再次送連署時還是會做評估。 以上共有兩次必要評估及一次選擇評估。 : 這不叫一意孤行,我想開板快三年都是10篇 也沒有其他板友之前表示意見 : 我只是維持這不叫一意孤行 : 正如同我說的,之前的公告文章寫365天,10篇文章這限制 : 有多少板友有意見並推文的 ◎之前因為系統上就有限制,規不規定都無妨,其他同上篇紅字部份。 : 這板規到底是要聽板上有在使用的人的想法, : 還是要聽沒在使用板但是看了板規覺得有意見的人的想法? : 即使他沒有使用過這個板? ◎就我的經驗,就算今天一個使用者從來沒有踏入這個板過, 他所提的意見只要和這個板有關,我就會聆聽、考量(一審)、決定、討論(二審) 、投票(三審),最後定案。 討論的部份是現行板主(群)和提案人之間建立討論機制,怎麼討論沒有限制, 我那時候是用MSN。 之後會先將討論結果放於看板,大概一個星期,然後辦理投票。 投票後不一定所有人都會投同意票,所以在一定比例上支持我才會將新規定上架。 以上供你參考。 : 至於管理時間 我想目前我管板的時間還算夠,也沒有拖很久都沒上站的情況 : 謝謝你 ◎我上篇應無說到管理時間不足。 看板有複數板主除了是減少板主不在站上,違規文章無人處理的空窗。 更有分工合作及分擔板主業務、壓力的意義。 -- CP標準為三天內跨複數看板發表類似標題或內容文章達五篇以上,包含五篇。 請被檢舉人注意,一般使用者僅有檢舉權限,檢舉是否成立及處分是看板警察局業務。 一旦CP成立開處罰單,系統會自動清除當週發表的所有文章,非檢舉人或看板警察刪除。 被刪除的文章會在各看板的資源回收筒,若有需要請自行聯繫板主取回。 但請注意這並非板主義務,板主有權利拒絕。 看板資源回收筒原則上會保留近一個月的文章,但若是熱門看板時間可能更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Info/M.1412760396.A.3DA.html
XX7: 很專業 您以前應該花了不少心血在處理版務 10/08 17:28
ra065311: 不敢當 不過那時前任版主辭職由我接任時是確實花了不少 10/08 17:37
ra065311: 心思 10/08 17:37
ra065311: 管版者時間則是固定八小時及機動四小時 一小時至少巡四 10/08 17:38
ra065311: 次版面 寒暑假時間甚至開放手機簡訊即時聯絡網 10/08 17:38
ra065311: ^重大違規 10/08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