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Info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cka 信箱] 作者: Amphetame (A-GHOST) 標題: Re: [轉讓] 04/21 台北->左營 8折對號 時間: Sat May 2 10:47:12 2015 如果今天您被警察開了一張罰單 (開罰的事項是您全然不知道是違規的事項) 然後過幾天 警察跟您說到之前哪幾天也違規,所以總共違規N次,要開N張罰單 很合理? 就算在法庭上也不是以這樣的邏輯去裁定的! 累犯是一個名詞,可能我誤用這個詞 您的處罰方式不正是如此,“往前追溯”累計犯規次數來裁罰! 另一觀點來說,您有想過“追加額外累計6次”的懲罰原由何來? 如果您在4/14第一篇違規時便來信告知違反版規甚至直接開罰 我可以立即了解到版規,修正錯誤 完全不需要承擔,也不會有您後續所謂“追加的6次違規罰則”的機會 難道不是您失職造成我的權益損失嗎? 至於站長立場如何? 您要不要跟他說您沒有第一時間管理好版友的文章 所以您要在事後“往前追溯”把版友無心之過累記次數判罰 好跟站長有所交代 我只是希望憑著理性的立場 好好虛心地跟您溝通 您講的我都懂,希望您了解“往前累計”與“往後累計”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 引述《cka ()》之銘言: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累犯是加倍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我沒有加重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修改文章不是只有您所認定的規避“7天1張”版規 : : 而是避免手動置底之嫌 : : 所以用您認定的觀點,我就該受罰? : : 而不用去了解版友的想法來溝通 : : 還有,如果我知道一次一罰,請問我幹嘛留文章給您罰 : : 版規有寫,我沒看是我問題 : : 我要強調的是可以先提醒,我也是無心犯錯,可否不要以累犯來處置 : : 我不是白目惡意違反版規的版友 : : 我們需要的是理性互相尊重的討論空間 : : 很抱歉無心跟您抱怨這些 : : 請您尊重小版友的一點心聲,我有錯,但並不是“故意累犯” ※ 引述《cka ()》之銘言: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累犯是加倍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我沒有加重 :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 修改文章不是只有您所認定的規避“7天1張”版規 : : 而是避免手動置底之嫌 : : 所以用您認定的觀點,我就該受罰? : : 而不用去了解版友的想法來溝通 : : 還有,如果我知道一次一罰,請問我幹嘛留文章給您罰 : : 版規有寫,我沒看是我問題 : : 我要強調的是可以先提醒,我也是無心犯錯,可否不要以累犯來處置 : : 我不是白目惡意違反版規的版友 : : 我們需要的是理性互相尊重的討論空間 : : 很抱歉無心跟您抱怨這些 : : 請您尊重小版友的一點心聲,我有錯,但並不是“故意累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7.41.4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ka (111.248.224.24), 05/23/2015 19: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