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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ka 信箱] 作者: cka () 標題: Re: [轉讓] 04/21 台北->左營 8折對號 時間: Sat May 2 11:45:12 2015 所以一個警察在小偷偷了第五次還第六次才抓到他 小偷也可以哭著說警察失職? 說為何不在第一次抓他? 你的邏輯我不明白 你違反板規是事實 就是照板規處理 板規沒有說你PO文規的10秒內就要抓到要馬上處理 你權益損失? 你違反板規 是你自己造成 難道是我要你不要看板規? ※ 引述《Amphetame (A-GHOST)》之銘言: : 如果今天您被警察開了一張罰單 (開罰的事項是您全然不知道是違規的事項) : 然後過幾天 : 警察跟您說到之前哪幾天也違規,所以總共違規N次,要開N張罰單 : 很合理? : 就算在法庭上也不是以這樣的邏輯去裁定的! : 累犯是一個名詞,可能我誤用這個詞 : 您的處罰方式不正是如此,“往前追溯”累計犯規次數來裁罰! : 另一觀點來說,您有想過“追加額外累計6次”的懲罰原由何來? : 如果您在4/14第一篇違規時便來信告知違反版規甚至直接開罰 : 我可以立即了解到版規,修正錯誤 : 完全不需要承擔,也不會有您後續所謂“追加的6次違規罰則”的機會 : 難道不是您失職造成我的權益損失嗎? : 至於站長立場如何? : 您要不要跟他說您沒有第一時間管理好版友的文章 : 所以您要在事後“往前追溯”把版友無心之過累記次數判罰 : 好跟站長有所交代 : 我只是希望憑著理性的立場 : 好好虛心地跟您溝通 : 您講的我都懂,希望您了解“往前累計”與“往後累計”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 累犯是加倍 :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 我沒有加重 : ※ 引述《cka ()》之銘言: : : 不管有沒有累犯 : : 本來就是一張一罰了 : : 我沒有用累犯處置 : : 累犯是加倍 : : 我只有一張一罰 : : 如果我第一次抓你一張 : : 第二次抓到6張, 然後說累犯,所以7X2=14 : : 這才叫累犯加倍 : : 你可以看以前的公告 我都有算過 : : 標準一直是一致的 : : 至於這條合不合理 你要問站長 : : 這是他直接規定 而且要求我嚴格執行 如果不嚴格執行就是處罰我了 : : 你這樣的確就是違反七天一張的 而且數量就如同公告所算的. : : 我都有文章編輯記錄 : : 我沒有加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8.201.24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ka (111.248.224.24), 05/23/2015 19: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