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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mport625 信箱] 作者: amport625 (啟動) 標題: 有關Bus版水桶 時間: Sun Nov 8 02:45:42 2020 我之前檢舉你連警告都不肯 直接表示meimeiamy推文無法斷定指涉對象 我用相同方式推文 照你邏輯同樣無法斷定指涉對象 一處警告 一處水桶 自打嘴巴不說 引用板規 「 違規屬實,依以下板規 ●如有下列情形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3.發表具人身攻擊(ex:嘴砲王、酸板友)之文章 4.發表吵架文(視其針對性及引戰性),但反駁文(ex:提供有相當參考價值之資料)不在此 限 」 是針對發回文 meimeiamy跟我處分內容全是推噓文 哪來適用發回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 第一次就該桶了 既然我檢舉你不願意桶meimeiamy 已經等同宣告這樣的行為合法 等我推文後再桶我侵害我id名譽 這種偏頗自相矛盾的執法態度我也只能乾笑 原來批踢踢 Bus版版主是這種水準 你大概不會回應(也沒什麼能回應) 我就只能等過幾天把你這種優質行徑公告在組務 讓大家為你拍拍手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0.81.68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port625 (36.228.213.127 臺灣), 11/29/2020 00:3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