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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mport625 信箱] 作者: naruto1010 (鳴人) 標題: Re: 有關Bus版水桶 時間: Sun Nov 8 09:25:37 2020 您好 經重新檢視確實有違反板規情事 但引用內容及您的解釋內容有誤 ※ 引述《amport625 (啟動)》之銘言: : 我之前檢舉你連警告都不肯 直接表示meimeiamy推文無法斷定指涉對象 : 我用相同方式推文 照你邏輯同樣無法斷定指涉對象 : 一處警告 一處水桶 自打嘴巴不說 : 引用板規 : 「 : 違規屬實,依以下板規 : ●如有下列情形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一個月 : 3.發表具人身攻擊(ex:嘴砲王、酸板友)之文章 : 4.發表吵架文(視其針對性及引戰性),但反駁文(ex:提供有相當參考價值之資料)不在此 : 限 : 」 : 是針對發回文 meimeiamy跟我處分內容全是推噓文 : 哪來適用發回文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水桶? 第一次就該桶了 ※推噓文篇 ●上列發文、回文篇之規定,適用於推噓文時 (第 1 項規定 無關公車之文章 除外) 2.如果今後遇到有板友刻意濫用推噓文功能對他人人身攻擊或違規等事實 經板友或當事人檢舉者 日後一律從嚴處份(直接水桶一個月起跳) 依前例,所謂刻意濫用推噓文功能, 係指非在同一時間內連續使用推噓註解文功能, 而是間隔一段時間後刻意以「推」或「噓」的洗推噓文數所為, 並非只要是推噓文就一定採水桶一個月起跳處分 : 既然我檢舉你不願意桶meimeiamy 已經等同宣告這樣的行為合法 : 等我推文後再桶我侵害我id名譽 這種偏頗自相矛盾的執法態度我也只能乾笑 : 原來批踢踢 Bus版版主是這種水準 : 你大概不會回應(也沒什麼能回應) : 我就只能等過幾天把你這種優質行徑公告在組務 讓大家為你拍拍手囉! 若臺端對於本案處理有不服或申覆之處,請逕洽組務處理。 -- ◥█◤◤ <@﹊ ◥◥ ▄▄▄▄▄▄▄ 這 就 是 ▲◤  ̄ ̄ㄟ| |ノ ̄ ̄ ◥ 我 的 忍 道 。 | ` / \__ / ` _/ /   ψbelleay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71.76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mport625 (36.228.213.127 臺灣), 11/29/2020 00:3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