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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kydier 信箱] 作者: Skydier (誓殺光南蠻人!) 標題: Re: 房板板主您好,想請教2-1-1判定標準 時間: Tue Jul 1 19:54:52 2025 ※ 引述《s8752134 (Sea)》之銘言: : ※ 引述《Skydier (誓殺光南蠻人!)》之銘言: : : 您好 : : 想請教針對本人於0630提出的檢舉 : : 是白痴一詞未達您的判定標準 : : 或者有其他緣由呢? : : 這邊的想法是被檢舉人該時段前後的對話 : : 很明顯是與我在進行溝通 : : 所以認為這滿明確是指本人這樣 : : 想了解一下您的看法 : : 感謝您 : 未明確點名 ID or 雙方皆有唇槍舌戰都不屬於該板規判罰標準 了解 針對未明確點名ID這點如這邊陳述 依上下文即能明確判斷是在與本人對話了 況且廣告75萬這個,留言也只有我說過... 而針對唇槍舌戰這點 我的想法是,討論激烈是一回事 整個過程本人也沒有用明確違反法律定義的侮辱性字詞 但白痴這個詞彙,應明顯跨越普通吵架能用的範圍了... 這部分是否能再斟酌呢? 謝謝您的回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230.20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kydier (1.170.66.238 臺灣), 07/02/2025 21:5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