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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職場甘苦談 Life_Job 組規變動如下: 二、發文規範 (5) 板主若超過十天不克上線管板,需使用 [請假] 發文通知組務。 若超過十天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給予失職警告一次。 異動為 (5) 板主若超過十天不克上線管板,需使用 [請假] 發文通知組務。 若超過十天未上線未請假,並已影響板務運作,給予失職警告一次。     組務有權要求板主至組務板提出說明,並依照說明內容決定是否給予警告。     若該看板有複數板主存在,得延長至十四天未上線未請假方給予警告,     若其中一位板主達七天未上站,但有緊急議案需所有板主附議之情事,     餘下板主可申請先行批准議案,日後補附議,以免影響看板權益。 四、其它事項 (5) 本板規得隨時視情況刪補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異動為 (6) 本板規得隨時視情況刪補修改,但不溯及既往。 新增一條 (5) 警告以一年為限,期滿終止其效力,然若於判決或公告內特別載明期限者例外。 smart1988 @ Life_Jo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7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