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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由本人刪除,與ioyrc板主無關。 該文經本人認定違反板規,情節重大, 原本應予以劣退,但考量原波並無劣文記錄,故緩予劣退處理, 僅單純刪除文章,並無須返還違規文章。 ※ 引述《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之銘言: : 請板主 VVax 、 ioyrc 至 L_LifeJob 說明。 : ※ 引述《YonLang (慵懶)》之銘言: : : 申訴人:YonLang : : 被申訴人:VVax ioyrc : : 看板板名:Lawyer : : 判決內容:無 : : 申訴訴求:歸還被刪文章 : : 申訴理由:本人於7月15日,撰發「[徵人] 委任新科律師交付審判 超輕鬆 超急!」 : : 之文章,後來遭到刪除,經去信要求從備份區轉寄還我,未獲任何回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25.49
smart1988:這件案子我近日會審 不過如果垃圾桶還有的話其實可以返 08/06 19:28
smart1988:還給使用者就是了 08/06 19:28
smart1988:如果三日後雙方未和解撤案 那麼我就會審理囉 08/06 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