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mart1988 (不過是個村民)
看板L_LifeJob
標題Re: [討論] 關於看板併版
時間Sun Aug 25 18:22:23 2013
貴安,關於這件事讓我出來說明一下吧。
首先,組務於 8/18 時便寫信致兩板共三位板主協商此事,
您也將該信直接公布於貴板板上,因此這是無可爭論之事實,
組務於信件內寫道請有異議者於三日內回信與組務,組務並未關閉溝通大門,
於 8/21 時組務見無板主提出異議,因此認定協商結束,並開始準備合併計畫,
今日 8/25 凌晨,因距公告滿一週僅餘 3 天,故組務再次公告合併期程出來,
在這期間,從來沒有任何人寫信和組務溝通,也沒人在組務板發表意見過,
後來有板友跑到錯誤的連署板去發起了未有規定的連署,
試問,這項跳過無數道溝通程序的行為,究竟是希望表達什麼呢?
我自認為組務已給予足夠的溝通時間,卻沒有任何人向組務反應任何意見,
而在合併期程已定、申請文已出的情況下來記回馬槍,
老實說,身為組務的我還真是不知所措阿。
※ 引述《dinos (守護神)》之銘言:
: 08/21 小組長 smart1988 公告欲將 startup(網創板)及 toberich(創業板)合併。
: 但 startup 有七名以上的板友認為此舉不妥。
但也有板友推文認為合併是好事,且贊同者亦皆提出合理之贊同理由。
: 先不論網路創業與其他方式創業的差異,startup 每個月有約二十篇不同於 toberich
: 的討論,應該還不算是使用率不彰,但翻閱組板所有相關規定僅只有一段「小組長得
: 規劃合併或廢除」。
: 有些看板間有一望即知的主題差異,
: 有些看板卻是非身在其中的人無法理解彼此間的巨大差異,
: 有些看板則是有寒暑淡旺景氣循環造成人氣的起落,
startup 為網路創業板,toberich 為創業板,
組務眼中看到的主題都是「創業」,既然 toberich 名曰創業板,自能包含網路創業,
況且觀察 toberich 的文章亦不乏創業途中採用網路手段者,
要說網路創業板和創業板究竟有多麼巨大的不同,老實說組務真是看不出來,
但坦白講,組務從來也沒鐵齒地說自己多了解兩板差異,
但既然組務給了溝通時間卻沒人循正確管道來向組務溝通,
那麼其實在早前此案就以定論了。
: 因此建議小組長是否能建立相關的規則讓板友有依循的根據?
: 例如
: a 過去幾個月需在多少文章數以上
: b 公告後幾週內需有板友成立連署且有效連署人數或板友連署人數在多少以上
: c ... 等
合併看板最重要的一項要素,並非人數或文章數,而在於「性質」,
人數和文章數為第二考量,相關例子在我所管轄的兩個小組內很多,
最為明顯的例子,便是 Life_Job 轄下的 FiremanLife 消防板,
若單用人數和文章數去區分,該板早就廢了,
但組務並沒沒有計畫去動該板,原因在於其獨特性,
根據
#1I1vxxS1 (About_Life)
8/11 GeminiMan □ [公告] 生活娛樂館組規 2013 修訂版 v2.0
一、看板相關
4.不開 Anti 類看板,單一品牌,性質重複或相關性高的板。
組務是秉持著這一條信念在規畫合併的。
但不管如何,敝人認為組務能做的都做了,現在既已公告合併,便全照公告之期程進行。
本案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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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mart1988 來自: 111.251.245.77 (08/25 18:22)
※ 編輯: smart1988 來自: 111.251.245.77 (08/25 18:27)
推 NaoGaTsu:辛苦了,推用心。 08/27 22:36
推 thismy:才三天 不能說是給予足夠時間。 08/28 16:30
→ kongyeah:噓 別有用心 欲加之罪.... 08/29 21:29
推 thismy:另外 2013 修訂版 v2.0 組規應該是不溯及既往 08/30 01:10
→ NaoGaTsu:About_Life精華區中有舊組規,這條2002年就有了。 08/30 10:45
→ thismy:若早有此條,當初容許創出這個板,就不會違背此條 08/31 20:19
→ thismy:護航也要看邏輯 08/31 20:19
推 NaoGaTsu:法條也是看人解釋,當初容許這板創出來的小組長認為網創 09/01 21:14
→ NaoGaTsu:版也其獨特性給創,不代表後面的小組長都得這麼解讀。 09/01 21:15
→ NaoGaTsu:要批評也要看邏輯。 09/01 21:15
推 jainan:看不出來也可以當組務 09/02 1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