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MYHUANG:小組長我從8/30生病迄今都還沒好 結果就被申訴了09/04 15:37
→ AMYHUANG:今天也還在發燒 可以請小組長體諒一下嗎?09/04 15:38
因原判決予板主警告一支的理由為:
本案之所以記板主警告一支,並非因為板主未於第一時間控管爭議,
乃因板主 AMYHUANG 已同意檢舉人 johnny12 會進行審理,
然至今日止逾五日,尚未看見相關懲處,此乃板主疏失,
基本上審理違規案件應當採取公正、統一之標準,
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無法於數日內審判,則應當說明予檢舉人明白,
或是交由能夠處理之板主接手。
板主 AMYHUANG 向組務提出五日內未內順利處理板務之理由,經組務查證後認可。
原判決:
板主 AMYHUANG 警告一次,並盡速處理承諾之事項。
新判決:
創業板 toberich 板主群應於 24 小時內處理承諾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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