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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dinos (守護神)》之銘言: : 1.組務板板規所述為「使用者之疑問」,並無提到不予受理之檢舉,該申訴人 : 未提出任何疑問,為做任何溝通,至於「並無檢舉、申訴或發問的差別,只 : 要是來自使用者之信件,都需回信」是小組長今日才提到的,所以小組長打 : 算隨意解釋組務板板規未提及部分? 會提出檢舉,本身不就是對於板主的判斷有疑問,而採取的提醒行為嗎? 再者,使用者寫信檢舉,板主認為不受理故不予理會, 待檢舉人前至組務板檢舉後,板主方則以檢舉人未先行溝通為由要求將其水桶, 這種惡性循環,簡直跟挖洞給檢舉人跳沒兩樣, 最後,組內原本就有規定若板主於 72 小時內未回應檢舉(申訴)人, 則檢舉(申訴)人得逕行檢舉(上訴), 現在改成了板主必須至少回信一次,不管怎麼說,都沒有水桶檢舉人的理由。 再說 #1IEQSqfQ (L_LifeJob) 這篇文章, 文章內檢舉人明明用了許多疑問句要求板主答覆,你卻不認為是疑問嗎? 還有就是組規是我自己訂的,何來隨意解釋之說? 我可以理直氣壯的告訴你,當初我寫那條組規時就是這樣思考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31.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