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mart1988:請板主 VVax 將文章由資源回收桶轉寄至信箱後直接轉錄至09/02 17:52
→ smart1988:本板,麻煩了09/02 17:5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99.111
推 smart1988:既然用的是檢舉標籤 那麼應當先和板主溝通過 這是規定 10/06 20:42
→ smart1988:不然其實你可以用原檢舉案回文的 但現在另開新檢舉了 10/06 20:43
→ smart1988:請先寫信和板主溝通 10/06 20:43
→ YonLang:我是檢舉板主在本組務看板的違規事項,有需要溝通? 10/08 18:17
→ YonLang:我並非檢舉或申訴他在律師板的板務作為。 10/08 18:19
→ YonLang:況且這件本來小組長早就應該主動查辦不是? 10/08 18:21
→ YonLang:難道任何板友或板主都能將組務規章或組長命令當耳邊東風? 10/08 18:23
→ YonLang:規定也只有寫「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沒有[檢舉]。 10/08 18:29
※ 編輯: YonLang 來自: 36.225.99.42 (10/08 18:49)
→ YonLang:沒聽過哪個看板檢舉人需要先與被檢舉人溝通過才能檢舉的… 10/08 18:56
推 smart1988:現行組規確是如此 申訴和檢舉都應先行溝通過 10/08 21:26
推 smart1988:1IMypMjX (L_LifeJob) 組務主動查察 10/14 1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