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本文轉錄自 d200190 信箱] 作者: tkdmaf (皮皮快跑) 標題: Re: 順便請教 時間: Sun Oct 13 19:17:01 2013 ※ 引述《d200190 (瞌睡熊)》之銘言: : 順便請教 : 1. 是否有修訂版規對於"醫療效能"的宣傳做出禁止的可能? : 基準可參考前信所附"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 : 定基準" : 2. 公平交易法所稱"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難道推噓文就可免於其外? : 廣告不實本身就被公平交易法所約束,是否有修訂版規加以約束的可能? : 3. 許多版都禁止隔空醫療診斷行為,為何頻繁販售"以健康為訴求之食品"的直銷版 : 卻對宣傳醫療效能沒有相關規範,一切都要等法官裁決? : 4. 甚至,在進版畫面、版標、文章中規定不可刪除之部分,任何一個地方加上 : "食品衛生管理法28條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 : 食品不得為醫療效能之標示、宣傳或廣告。" : "使用前請諮詢專業醫事人員" : 又有何不可? 就算不訂出罰則也無妨,至少版友能夠得到正確資訊。 : 此信與檢舉受理與否無關,但為保護版友、使其免於錯誤資訊的矇騙,版主是否有加強 : 管理之打算? 我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過。光是有報備核可始得廣告已是板主最大管制權限。我們不能無限上綱權力。每個人都有他發文的權利。只要不是誘導或是預備性犯罪行為。然而廣告實或不實對於管理群而言都不是我們有權直接依法條判斷。誠如我講過我不是法官也不是律師我無權去判定他是否違法。故除非有判決書。任何人均有權於本版發表他的言論。除了不準吵架或是筆戰。我想我的立場相對應該很明白了。他有不實你們可以回他或質疑。但不得爭執及筆戰。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49.219.80.1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d200190 (140.112.130.241), 時間: 10/14/2013 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