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Job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檢舉人:ra065311 被檢舉人:BGM1 看板板名:L_LifeJob 檢舉類別:2.組務檢舉(檢舉使用者、板主違反組規)-組務主動查察 檢舉訴求:向看板警察局申請站務鎖文/刪除該文(或退文)並水桶被檢舉人。 檢舉內容: 被檢舉人於看板申訴多重帳號之說明(?) 然文章中卻提及其他使用者本名、就讀學校。 姑且不論該資料是否確實為該名使用者之真實資料,擅自公佈他人個人資料 已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一、看板違規行為: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公開之個人資料。 再說,被檢舉人欲申訴板主處分,然未提供相關證據及溝通證明。 亦可能違反組規三-(1)。 若小組長受理申訴,建議向看板警察局申請鎖文,以確保相關使用者個資不外洩。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ctrl+x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 對CP判決不服想申訴請跑對地方,找檢舉人是沒有意義的。 站務警察判決: 請洽Board-Police看板警察局 Ptt系統警察判決: 請洽系統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60.3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Job/M.1414431781.A.06B.html
laiyihwa: 我是受害者...不希望用鎖文方式處理,因為文章還在 10/28 18:53
laiyihwa: 只是大家都看不到,要馬就整篇都刪除掉 10/28 18:53
laiyihwa: 為了你們的檢舉及版務討論串把我牽扯進來,我很憤慨!! 10/28 18:53
ra065311: 鎖文是板主不在或認為該篇文章目前仍需存在於板面上的緊 10/28 19:01
ra065311: 急處置 鎖文後板主會收到信件通知 板主可決定是要維持 10/28 19:07
ra065311: 鎖定或解除 解除後即可刪除 10/28 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