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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板主三日內至組務板提出說明,因貴板無相關水桶板規, 故須說明本案是否判處水桶及判定天數之標準。 ※ 引述《happy138 (正義同學)》之銘言: : 申訴人:happy138 : 被申訴人:vvbird : 看板板名:tutor : 判決內容:水桶三天 : 文章代碼(AID): #1KMMeiEh (tutor) [ptt.cc] [公告] 下列各位, 請到水桶冷靜 : 申訴訴求:減為水桶一天 : 申訴理由:文章代碼(AID): #1KM8MxlE (tutor) [ptt.cc] [心情] 特教生真是難帶。 : 我在這篇文章中 誠心誠意發問 : 我也找了很多朋友來看我的文章 大家都說沒問題我才發文的 : 結果有一些板友又來鬧 說我幻想 說我引戰 : 我真的是氣不過 覺得他們對人不對事 : 所以我才回推文回罵的 : 可是大家明明是互罵 可是我的處分最重 是水桶三天 : 其他挑釁的人 只有水桶一天 還有人只是被警告 : 我覺得很不公 : 我寄信給板主溝通 : 板主卻自己承認他這次處分不公 : 他是為了之前我的行為才把我水桶三天的 : 雖然我認為他當板主很辛苦 : 可是之前的行為我已經被警告了 : 而且警告之後 我也改變了 : 為什麼我還要為了之前的行為被加重水桶呢? : 真的覺得莫名其妙! : 其他挑釁引戰的人 文章還在板上 : 我寄信請板主處分他 板主卻說沒辦法依照相同的標準處罰他 : 請問這樣對我公平嗎? : 我真的覺得板主的公告以及處分 讓我很受傷 : 請小組長明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0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Job/M.1415214091.A.6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