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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herbaceous01 被申訴人:felaray 看板板名:SOHO 認定是由:禁止刪除文章 附上資料以及證據: ___ 公司名稱:Prolight International Ltd. 註冊地:Hong Kong 貼文緣由:幫公司老闆在台灣徵求相關設計人才 文章標題:Book designer(已結束) Retoucher for Fashion(已結束) Billboard, artwork(已結束) 刪文緣由:1. 已經在其他地方徵求到需要人才. 2. 由於想保留本公司的網路隱私權 不希望在Google搜尋引擎被找到 關鍵字:Prolight + retoucher 還是會被搜尋到PTT的貼文 因此申請刪除文章. 來往信件: herbaceous01 去信:版主你好! : 我在SOHO版有三篇文章想麻煩你幫我刪除. : 分別是徵求:Book designer, retoucher, 以及billboard designer這三篇 : 謝謝 :) felaray 回信:您好,因為soho版涉及接案及發案雙方的交易,為了保障兩方, 以及給版友參考價格 所以徵才文章並不允許刪除,或是清空文章內容. 但如果您已經不需徵才的話,您可以修改文章或推文 附註已經結案 另外也可以把發案者的個資作適度修改即可 如 王大明 改 王x明 herbaceous01 去信:: 你好, : 我們在版上並沒有接到任何應徵的人員的來信. : 由於沒有網友來信,因此我們相信沒有交易保障的疑慮, : 另外我們的價格也不適用於台灣公司,沒有太大的參考價值. : 基於我們公司很重視網路隱私,故希望可以將文章刪除. : 麻煩你幫忙了! : 謝謝! : Lynn felaray 回信:我大致看了一下那三篇文章.作了以下的判定 1.允許您將涉及公司的連絡資訊刪除 2.原先覺得如果是我上任之前的貼文 可以酌情依據當時板規代為刪除 但是這三篇已經是我上任的時候了,所以均默認為發案者在徵人之前已經讀過板規 同意禁止刪除. 3.雖然您認為該案件徵不到人,且無參考價值, 但規矩如此,並不能因人而異,否則就是我對 貴公司有偏袒之嫌.所以在第一點同意您將發案者資料刪除,這是我對此案的底線. 如果還有疑義或是其他問題 請再跟我告知 謝謝! 備註:雖說可以修改 但每次修改紀錄均會被系統自動備份就是, 不過也別擔心,每篇文章 的修改紀錄只有該版版主和站務看的到而已,所以並不會妨害公司隱私. herbaceous01 去信:: 版主你好, : 我們把文章一部份刪除之後 : 在GOOGLE上面還是有辦法用我們的公司名搜尋到這個徵人啟事. : 但是我們公司很注重隱私, 希望可以不要在搜尋引擎上面出現. : 請問這樣有什麼方式可以處理嗎? : 謝謝 felaray 回信:您好,這已經不是版主所能處理的範圍了. 請去信google要求把連結移除.但是網路上的搜尋引擎很多 要根除可能要一個一個去要求對方也不一定會理你 釜底抽薪之計是以後別再公開平台徵人~ herbaceous01 去信:: 版主你好, : 希望你可以協助我們先嘗試刪除版內文章, : 我們Google搜尋的關鍵字為:Prolight + retoucher : 刪除之後若Google上面沒有再出現的話那我們再詳細討論如何處理. : 麻煩你了! : 謝謝 felaray 回信:您好,我不能因為你的個案幫你做特別的處置, 我已經在之前說明我的底線就是讓您刪除公司資料, 您只能要求辜狗把您的搜尋資料給 移除. 如果還是來信要求刪除文章的話我就不在另行回應了,望您諒解. ____ 不服之理由: 板規說明:除受“板主”或推文作者授權,因此板主有權限認定是否可刪文. 沒有因為SOHO板文章徵求到人才,因此並不涉及板規所提到之實體金錢交易. 原作者herbaceous01 依照財政部-智慧財產局法規規定 有權利可以取消文章授權. 意即貼文者herbaceous01有可以撤下或刪除在SOHO板上的三篇貼文的權利. 網路隱私權:本公司Prolight International Ltd.,有權利宣告其網路隱私權. ____ 靜候判決,謝謝 ※ 編輯: herbaceous01 (220.136.33.60), 05/12/2015 11:19:10
herbaceous01: 抱歉,不小心修掉推文. 已經修改增加證據 05/12 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