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h999 (不再等待....)
看板L_LifeJob
標題Fw: [請益] 請問板主ccowen請進
時間Fri Nov 13 08:47:48 2015
※ [本文轉錄自 CS_TEACHER 看板 #1MG-McGO ]
作者: math999 (不再等待....) 看板: CS_TEACHER
標題: [請益] 請問板主
時間: Thu Nov 12 09:04:34 2015
: 首先跟各位板友致歉,這次由詹浩老師主辦之活動,確實不應在板上宣傳
: 當初審核時未詳加考慮,其實在回覆同意後即感不妥,而事後引起波瀾也始料未及
: 未按標準確實把關這部分是管理者我的責任,日後會更力求嚴謹
板主既然認知上已經不適,就應該執行板規
而不是放任'理性'討論
萬一擦搶走火,板主你是不是也有責任
(未確實執行板規)造成其他板友,失言所受的損失
: 再來,這數日來的相關討論串,許多板友陳述了對於這次活動的正反意見
: 整體而言尚在理性範圍內,這點非常感謝各位板友展現高度自律風範
: 但要提醒某些板友,針對特定個人或業者之任何評論或看法,皆要萬分謹慎
: 在板上其實並不鼓勵發表此類言論,惟望板友也能自重自愛同時保護自己
板主阿```請執行板規
不要像其他資深板友,默默護航
這個是有分享````有招募收費之實``連當事人都承認
既然有招募收費,ptt是學術網路
應該避免和利益收費有關聯吧
不然,大家會誤認為是不是板主你也有收到好處
財放任不管
此外,如果你覺得需要討論
也應該先執行板規(你自己都承認不妥,還要留板上讓大家討論爭執)
是不是請板主就這部分在調整
由板主來訂立討論範圍
並修正你覺得不適當的過失
: 而這個討論串目前暫不強制喊停,只要板友持續保持理性發言,仍然歡迎發表意見
板主阿```萬一有法律糾紛
是你想看到的嗎
真的不知道,你是不是要等到板友被告了
你才要出面執行板規呢
違反板規的議題,你就是先要處理
留下來讓大家吵,,,,
是要讓人被告後,有法律糾紛後
達到殺雞儆猴嘛?
在公告不要討論嘛
這種程序的想法,,,,很特別
這個其實很簡單,有需要討論嘛
1單純分享會無招募營利
如VV 可以繼續分享`並且肯定vv努力
2 分享並有招募
表示是營利~~~基於pTT市學術網路
要避免此類,所以請置底
3 招募
置底
尤其是2假裝1
事後有人若檢舉,帳號就該做一定處理
(本分身) 永久水桶之類
還有請板主想想
板友有知的權利`板主有義務維持版面上的經驗分享
同一個討論串只是為了分享要不要營利
或是分享
為了別人的事業在作置入性行銷
你覺得適當嘛
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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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th999 (42.72.135.113), 11/12/2015 09:05:33
※ 編輯: math999 (42.72.135.113), 11/12/2015 09:06:32
推 diego99: 個人認為使用者付費不是什麼問題,重點還是招募行為。11/12 09:07
推 shemie: 其實明明白白說真的沒有什麼問題啊。我有時候私下約一些11/12 10:48
→ shemie: 老師出來也是大家想說有沒有機會合作。講清楚就好11/12 10:48
推 shemie: 我也想請問版主啊?有疑慮為什麼還可以給他發文?還連續11/12 12:23
→ shemie: 兩篇?憑什麼啊?11/12 12:23
→ shemie: 其他人明白一點的說要招募就被刪文,隱晦一點的詹浩就不11/12 12:24
→ shemie: 用?為什麼?11/12 12:24
※ 編輯: math999 (42.72.135.113), 11/12/2015 17: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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