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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9301040 信箱] 作者: a9301040 (加油) 標題: Re: 退文已消 時間: Wed Sep 13 23:03:50 2017 大板主 所以水桶理由,到底是違反二、(一)4 禁止發表明顯人身攻擊? 或是未經允許於文章內公布他人足以辨識之個人資料? 組務板規,採與板主溝通先行主義,自然要與大板主先溝通 ※ 引述《Reewalker (報告饅頭班長不夠)》之銘言: : ※ 引述《a9301040 (加油)》之銘言: : : 大板主: : : 一、你水桶理由不明確,到底是違反二、(一)4 : : 禁止發表明顯人身攻擊? : : 或是未經允許於文章內公布他人足以辨識之個人資料? : : 二、另外跟大板主溝通依據的規定是? : : 註:下附大板主公告內容: : : 裡頭將人肉搜索他人ip結果張貼 : : 本版不鼓勵這種行為 : : 過渡期已過 依新版規處置 : : 依二、(一)4 : : 在此更改處分為三十日水桶 : 一.關於這封信 : 至少語氣有和緩 顯有誤會,我只是想睡覺了,用字精簡 : 但還是不夠具體 你連違反板規的構成要件都不敢說了,在說別人不夠具體? 事實該當何種構成要件,與我申訴理由有直接關係 : 在此先行溝通幾個點 : 1.Ptt不是公家機關 : 版主一職也是無償 : 依法行政甚至民粹那套不適用 : 人與人間的基本禮儀跟修養家教還比較有用 護航同居人算是有家教?有禮儀? 板主是立法兼行政,你有PTT沒有依法行政這種認知,真是...保重慢走不送 : 2.版規不是法律 : 今天假設戴安全帽不違法 : 而某規定(可能是某團體或某組織)硬性規定戴安全帽 : 也不能逕自認定這規定有問題 : 雖然說戴安全帽不一定沒事 : 遇到卡車還是會失去保護作用 : 但起碼就是有降低風險的作用 : 又好比頭手伸出車外難道一定就會出車禍 : 藥品跟小朋友拿到難道就會百分百吞下去?? : 敝版政策雖說是開放言論 : 但對於個人權益隱私保護卻是更加主動嚴密 : 引起他人不快的言論或是人肉搜索的行為 所以是未經允許於文章內公布他人足以辨識之個人資料? : 或許有違法,或許沒有 : 但好比戴安全帽一樣 : 法律不罰了 不代表版規也是如此 : 如果這裡看懂了 : 相信接下來的程序會更加順利 : 3.目的訴求與原因請好好說明清楚 : 如果想減輕處分或解除處分 : 好好說清楚自己的理由 : 並且詳敘自己的訴求 : 大家一目了然 處理速度也會比較快 : 只是想單純指責適用法規錯誤達口舌之快 : 那目前為止訴求應該已經達到 : 如果想靜靜被桶也行 我就說我在申訴了,才站內信溝通 沒有人要靜靜的XDDD : 沒人強迫你一定要跟誰溝通 : 二.另一封信一併回覆 : 關於提供刪除文章部分 : 請參考下列文章 : 【板主:disFabulous/Ma..】帳號部 問題回報處/務必先看置底/ 系列《ID_Problem》 : [←]離開 [→]閱讀 [Ctrl-P]發表文章 [d]刪除 [z]精華區 [i]看板資訊/設定 [h]說明 : 編號 日 期 作 者 文 章 標 題 人氣:3 : 1 s 1 9/10 Reewalker □ [退文] 取消退文 : 推 disFabulous: 表單填寫不完整,恕不受理 123.0.213.211 09/10 16:36 : 這就是Ptt生態 : 世界無法圍繞你我或是特定一個人轉 先是明知無板規,退文,後要我等36小時,等到我在公務人員板 公開你的行為後,才改要取消退文,變成水桶 填一個表都不會,怪我哩 我沒說你故意填錯,導致我退文又晚一點消已經不錯了 : 站方都如此了有啥好說 : 文章當然會給你 講的好像施捨,這是PTT規定你要去撈回來 不然我自己電腦也有檔案,只是不能這樣貼在組務 一定藥用信件轉,懂? : 該詳細說明的請具體說清楚 沒錯,請說明是哪部違反哪一部分?已經問三次還沒辦法說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33.192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9301040 (140.112.233.192), 09/14/2017 23: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