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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oone (請問甚麼)》之銘言: : ※ 引述《claus (La Jolla)》之銘言: : : 箝制言論和引導討論風向乃一體兩面。建議和版主進行溝通。 : : 另,在版主未被認定有重大失職前,如版友認為版主不適任,可經由罷免途徑決之。 : 其實信用卡版主最大的缺點,是標準不一 : 對於某些幫版主辯護之人,特別寬厚(認定違規,先警告) : 對於批評版主之人,則特別嚴厲(認定違規,即刪除) : 尤其認定違規標準隨其喜好,又不准他人在版面討論 : 寄信給版主,想就知道,不會有任何「改變」性的回應 : 不然就是丟一句話:「我是版主,有權力決定」 本案件案發當時,本人沒有在信用卡版參與討論, 但本人可就信用卡版主「標準不一」此點附議。 在一月的「卡神事件」時,其實就有類似情況, 版主對於「親slow」的文章明顯友善。 本人亦曾以水球正式抗議。 所得到的回應都類似,強調其版主主觀認定的權利。 本欲往精華區尋找當時被刪除之爭議文佐證, 但發現已經找不到了,故此部分證據已遭版主刪除。 (或Q版主收到哪,是我沒有找到,還請指正) 目前僅存部分水球記錄。 小組長判決理由中的「箝制言論自由」和「導正討論風氣」是一體兩面, 實難讓人接受,否則,憲法也無須就言論自由保護了, 不管任何事,不過就是「一體兩面」? : 三、對於人身攻擊應放寬認定(至少不能比刑法嚴苛吧?),對於「議題關連性」 : 也應放寬認定,譬如之前在談楊蕙如刷卡可能涉嫌的刑罰問題,版主竟以與 : 信用卡無關之理由,全部刪除。 版主對議題關連性的要求,確實不能符合明確性原則。 僅供小組長參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