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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點疑問啦 為了申訴當作證據資料則可以將他人信件例外公布於版上 這一點就是承認可以不管申訴人的隱私囉?! 而且本件是f版友去向原版版主申訴 f版友的身份是申訴人耶 原版版主不是申訴人 f版友申訴的信件 縱然可以當證據資料 但是原版版主卻是連標題抬頭一起公布出來 將作為申訴證據資料以及保護他人隱私二者一起比較 後者顯然更應該被保護吧 所以凸顯該規定的不當 這是可以雙贏的 一方面節錄檢舉信件內容二方面將申訴人ID打馬賽克 我現在知道信件不得公布有例外規定 但是不要只圍在門口 要入屋一探究竟 我只想請小組長回答一個問題 個人隱私重不重要嘛~重不重要嘛 這是不是該保護呢 -- 另外之前有一點我講錯了 就是誹謗罪成立那一部份 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規定: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今天是f版友打算告n版主誹謗 如果是牽涉公共利益(我覺得P兄這樣解釋很牽強)而且n版主欲脫免責任 那要請n版主證明f版友的確是無的放矢的在鬧版 同時也要證明n版主相關言論或公告根本不構成侵害f版友的隱私權 所以f版友的隱私權是否真的因為ID曝光被侵害也是各先決問題 因此又回到一個原點 到底個人隱私重不重要呢?! 真的很有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234.139
MohLih:n版主在免費讀不斷拿上法院來威脅的情況下已經發文公開道歉 12/22 15:25
MohLih:承認自己在公布檢舉信件這件事上的確有疏失 不曉得a版主 12/22 15:25
MohLih:一直追著打有什麼用意? 12/22 15:26
alen0110:因為我被類似的案子告過民事賠償,對方求償一塊錢,勝訴! 12/22 17:06
alen0110:事實也是在處理爭議案件,把檢舉人信件內容節錄出來,結 12/22 17:10
alen0110:果,對方拿一些佐證來證明我"間接"透露他人ID,使得他人 12/22 17:10
alen0110:人隱私曝光,比起本件連ID跟IP都跑出來了,那還得了?! 12/22 17:11
alen0110:一塊錢我敗訴之後當場繳清並且聲明捨棄上訴權,網路這種 12/22 17:12
alen0110:世界,很可怕的,一不小心處理包你有無料之外的責任。 12/22 17:12
alen0110: 意 12/22 17:14
alen0110:不是我亂扯,這可是有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字號可查的。 12/22 17:14
alen0110:但是別跟我要,我也不想我的資料曝光~ 12/22 17:15
alen0110:我並不是追著打,而是將當初我被質問的事情拿出來問小組 12/22 17:39
alen0110:長的看法,我在看是否跟當初的我一樣,說老實話,理由要 12/22 17:40
alen0110:更堅強一點,不然對方鐵定告贏的~唉唉 12/22 17:42
fdav:想請問A板友 雖然把申訴人的申訴信件公開 但實質上申訴人沒受 12/22 17:45
fdav:到什麼損失,只有申訴人認為自己名譽受損這樣也能告成嗎?@@a 12/22 17:47
fdav:法律真是件有趣的東西 XD 又想請教 是只要公開就有違法問題? 12/22 17:48
fdav:還是要當事人真的有實質受損才有違法?損失部分又是怎麼認定뀠 12/22 17:49
alen0110:我另外回文好了,反正也是跟隱私權有關。 12/22 17:57
fdav:謝謝 想順便知道相關法學知識 倒無意捲入紛爭 先感謝解答 12/22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