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utOfHome (離家)
看板L_LifePlan
標題Re: 投訴fund版主執法不公 (經溝通無效而上訴)
時間Wed Jan 16 08:58:20 2008
※ 引述《RichieChen (衣沾不足惜,但使願無違)》之銘言:
首先 組務暫停兩天 請RC等個幾天 不要這麼急
第二 叫你補上(跟版主溝通的)資料(證據) 在哪?!
跟版主申訴也需要正式寄信申請 通常需要三天的郵件往返
怎麼早上說要跟版主申訴 晚上你就說已經溝通過
請問資料在哪 怎麼沒有補上 (寄給版主的信 版主的回信在哪?)
版主發的公投文章不能算是溝通證據
所以還是不予受理 謝謝
年輕人不要一知半解就出來闖天下 現在不是民國五六十年
年輕人究竟是年輕人
感謝Allan545提示故在此補充第三點
第三點
依據l_lifeplan版 604 606 607 608文
604 s 6/29 RichieChen □ [申訴] fund版主coldshawn判決不公
606 27 7/02 Junchoon R: [申訴] fund版主coldshawn判決不公
607 7/05 RichieChen □ [申訴] fund板主coldshawn 公開煽動挑釁並限制 …
608 6 7/05 coldshawn R: [申訴] fund板主coldshawn 公開煽動挑釁並限制 …
RC從 Fri Jun 29 12:56:50 2007開始申訴
前FUND版版主 前代組務長Junchoon的判決 RC的文章及所有相關推文
應該可以提供ABC判斷
推 Allan545:RC他 年輕人究竟是年輕人 01/16 13:42
→ Allan545:挖賽 你在這邊的文章很多 還檢舉以前的版主耶 真風光 01/16 13:43
→ Allan545:花那麼多時間打字寫信 人生有何意義 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 01/16 13:44
→ OutOfHome:RC改文 害我的第二點... 01/16 17:33
※ 編輯: OutOfHome 來自: 123.193.164.189 (06/09 0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