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LifePlan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QQGirl (領養代替購買)》之銘言: : ※ 引述《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之銘言: : : 一.申訴人ID:POGNINI : : 二.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 (a)作出判決板主:Wildavsky : : (b)此案是否與板主溝通完成:是 : : 曾在版上兩度發文,Wildavsky推文回應始終避重就輕,實問虛答 : : 三.此申訴之判決︰ : : (a)該判決文章編號: : : (b)判決內容: : : 四.不服理由︰ : 請問 : 您是要申訴板主對您的判決不公,還是要"檢舉" ? : 如果要申訴板主對您的判決,請附上和板主溝通但無效之證據 : 另外簡單回答您的問題 : 1.板主制定板規沒有硬性要求必須經過投票才能增修 : 2.板主執行板規是否嚴苛,這部份屬於板主管理風格,組方不予干涉 : 3.該板主的投票連署過程及上任程序圴符合"生活娛樂館群組連署規範" 您說的大家都能體諒,敝所常在部份案件明知政府單位係依法行政 故棄守實體審查,以求儘快進入法律審,在此一決勝負。 不過坦白說,也許是我在事務所歷練太淺,不太懂您的問題 只簡短請教兩件事: 1. 您要求的判決不公到底是指什麼? 針對個案嗎? 我能否以國考版版友資格,針對一般事務檢舉他濫權而成立本申訴案? 若可針對公共事務提出申訴或檢舉,則國考板上被他刪除的桃捷中鋼 招考資訊即屬當之,他也不否認刪文。 參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 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 如此,則您所要求補齊之申訴要件(具體判決)已補齊,可否盡快議決? 就算照抄您那三點結論也無妨。 2. 我這申訴案是駁回還是不成立? 簡言之可否據以提出罷免? 謝謝您的回答。以本案性質,W 不得人心,因訴諸民意而非法規解釋 故甚盼速決,以便早日進入罷免程序。 -- 蜀諸葛亮誡子曰: 夫君子之行.靜以修身.儉以養德.非澹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 以致遠.夫學須靜也.才須學也.非學無以廣才.非志無以成學.慆慢則不能勵精 .險躁則不能治性.年與時馳.意與歲去.遂成枯落.悲歎窮慮.將復何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172.184 ※ 編輯: pognini 來自: 114.40.172.184 (11/24 11:43)
agogoa:在事務所歷練出來的就是專業!! 11/24 11:50
agogoa:P版友你記得也要申訴永久水桶這件事,真的太扯了 11/24 11:52
真不可思議,面對版上與日俱增的反對聲浪,某網友連"死皮賴臉"都出口了 Wildavsky竟可笑罵由人,堅持不下臺重選。 如此超乎常人的堅持,為的是什麼? 國考版版主不是無給職嗎? ※ 編輯: pognini 來自: 114.40.172.184 (11/24 12:28)
hateOnas:對板主的板務如果溝通不成功可以申訴 11/24 12:22
hateOnas: #1CVIBEg4 (Violation) 第十三條第三項 11/24 12:23
謝謝您的指教,走行政訴訟還比較輕鬆
Belphe:P大不要忘了你被羅織洩漏個資而永久水桶的事也可以用喔~ 11/24 12:28
謝謝您的提醒,已照規定先寫信給W了,等他回覆 ※ 編輯: pognini 來自: 114.40.172.184 (11/24 12:41)
agogoa:加油~~~~ 11/24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