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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11PhstD5 (PttLaw) [公告]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條文版) 第二編第一章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 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板主 pognini 雖隱去對話者帳號的 ID,但仍為公佈與他人間的水球記錄, 已違反站規,且該對話內容與違規懲處情形並無相關性。 請板主 pognini 於收到轉寄信件通知後,於三日內修改該篇公告,刪除 水球內容,以保障使用者的隱私。 ※ 引述《RankA56 (感謝長生天)》之銘言: : 一.被檢舉人ID:pognini : 二.此檢舉案件相關資訊︰ : (a)檢舉事件發生看板:examination : (b)此案簡述:pognini於文章中夾雜與他人間水球之內容,違反「使用者違規及 : 申訴處理規則」 : (c)補充說明: : 三.此檢舉之證據︰(證據請以轉錄方式轉錄至本板。或註明文章代碼。) : 轉錄 : 四.檢舉依據︰ :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請"逐點"敘明被檢舉者違反之相關ptt的規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8.4.186 ※ 編輯: GeminiMan 來自: 1.168.4.186 (02/17 21:26)
pognini:已寄信聲明不服的理由,請重新審查 02/20 17:58
pognini:簡言之,1.既已隱去ID,內文也無從辨識發言者身分,無礙其 02/20 17:59
pognini:秘密通訊的自由 2.個人法益應由使用者本人申訴,旁人無權 02/20 18:02
pognini:置啄 02/20 18:02
RankA56:轉錄至看板 PttLaw 02/21 08:02
RankA56:pognini的國文真是一等一~~好個無權置啄~科科 02/22 01:07
pognini:我要粗心打錯字,你也無權置喙 02/22 10:19
RankA56:啄跟喙差這麼多~~凹得太難看囉~ 02/22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