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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ndreli 信箱] 作者: conk (conk) 標題: Re: 為什麼被禁水桶? 時間: Wed Nov 6 22:50:06 2013 您好, 你若要申訴,就去申訴。 我就不再回覆了。 謝謝 ※ 引述《andreli (小狗跟正妹是我的死穴)》之銘言: : 您好, 因為文字的關係我怕表達的不好, 所以再跟您溝通一次, : 如果您不接受, 我也只能上ptt法院申訴了。 : 1. 新增的版規並沒有一併放在既有版規裡面, 自行獨立一篇, 這樣是否正確? : 2. 我所謂的特別標註的意思是, 既然原有的版規已經規定要可以讓買方退貨, : 為什麼還需要特別標註說依照各商店退貨規定? : 這就是我說"去應徵工作你還需要特別強調說你沒做過犯法的事嗎?"的意思 : (意思就是法律本來就已經不能殺人了, 你去應徵的時候會特別說我沒犯法嗎) : 這個版規相當不合理, 因為我也沒說不能退貨, 為什麼要被浸水桶? : 3. 您舉的應徵工作例子在我這個case不適當, 首先, 我已經關心的版規, : 版規裡面最新的就是我第一次寄信給您的那份裡面有, 裡面並沒有提到代訂 : 需要特別註明可以退貨, 而是額外多開一篇, 不是每個人都會特別注意到差別, : 這樣難道不是陷人入罪嗎? : 如果您覺得這樣可以的話, 我不介意提供您兩份條款, 請您告訴我差別。 : 您才可能體會出來這樣是不合理的。 : 4. 我相信有人真的是會手動置底, 但是我的case並不是手動置底, : 我也告訴您原因我為什麼會刪除再po了, 是因為po錯內容砍掉, 這樣被水桶合理嗎? : 如果您跟我講之前也有這樣的例子, 請把例子跟我講, 我一併幫忙申訴。 : 5. 另外, 我有看版規才發表的, 請不要以為每個人都是沒看版規就發表文章的。 : 請參照第一點, 直到現在2013/11/06 10:20pm您還是沒有將版規加到既有版規內。 : ※ 引述《conk (conk)》之銘言: : : 您好, : : 在進板的畫面,我已經將新修訂增板規寫入進板面。 : : 難道你應徵工作,不會去關心公司在做什麼?? : : 難道裡面是做違法,你也要進去嗎?? : : 至於退/換貨文字,是避免有人不讓人退/換貨,故才強制標示必須依網站規定。 : : 且代訂文一人七天內限發一篇(板規如下)。 : : 若依你說法,刪除之後再po一次,若每個人都這樣。 : : 那幹麼要這條板規,且對之前被水桶的鄉民公平嗎? : : 另外,你說謂的特別標註是指什麼??這我不懂。 : : 文章前面的驚嘆號是執行完的標註,沒有針對任何人。 : : 最後折價券板沒有不歡迎你。 : : 而是在發表前請看板規,再發表。 : : 謝謝 : : 3.代訂 : : 代訂風險高, 自行消費最好!! : : 本板不鼓勵代訂, 發生爭議請私下溝通. : : <<不得因溝通糾紛, 發佈洩露個人隱私相關文>> : : 規定如下: : : 1.不得收取任何現金報酬 : : 2.非電子折價券請勿發文代訂 : : 3.交換完成請更改標題為[已訂] : : 4.一人七天限發文一篇 : : 違者水桶30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0.85.79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dreli (114.32.160.148), 時間: 11/06/2013 23: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