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era56 (亞當)
看板L_LifePlan
標題[申訴] Examination版主P55555水桶不公
時間Sun Jul 27 23:51:44 2014
申訴人:koera56
被申訴人:P55555
看板板名:Examination
判決內容:
#1Jlg0ToR (Examination)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或精華區路徑。
申訴訴求:撤銷兩案水桶共60天
申訴理由:
懲處案兩個理由
一是我點破本56家族Judicial56 用分身罵人 被水桶30天
另一說我叫R56公布成績單 不要指出一張嘴 這樣也30天
1.
→ RankA56:我開文是幫P大開的,後來發現自己雞婆 人家id很多 07/10 22
#1HBjmvr- (Examination)
RankA56 Judicial56 IP都是
115.165.232.3 確屬同人所有
自己用分身罵人還敢批評別人用分身討論考試 又沒提供相同IP 的證據
任誰看了都會@$%$#%@
我點破他用分身罵人 版主說是違規
依這種標準R56也違反板規 我都檢舉了P55555為何不桶?
這是執法不公 看P55555個人心情爽不爽啦
要就一起桶 不然請撤銷本案
2.
不能只出一張嘴 這叫違規?
R56成績加總不符 請他提供成績單證明沒在唬爛
不能只出一張嘴 這樣被認定是挑釁 那MJ跟很多網友推文都該桶喔
有被水桶嗎? 沒有啊
雖說國考版人人都知道依P55555的程度不意外XD
請將相關證據信件或看板文章用 原文轉錄方式請轉錄至組務版,
文章裁罰爭議,未附原文、相關資料者將無法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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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你講一個秘密 不要跟別人講是我講的喔"
"好啊"
哈~~~~~~~~~~真的有人會相信這種廉價承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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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5.65.18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LifePlan/M.1406476306.A.FE3.html
推 smart1988:未附上水桶公告與原始受懲文章,請三日內補齊。 07/29 23:57
水桶公告
#1JmhPxfF (Examination)
原始受懲文章被刪掉 請向版主索取囉
MJ到處騷擾討論考情的網友 四面樹敵
這是很多人公開控訴的喔
#1JmKtAfv
總共也才桶30天
以這種標準
怎麼看我被桶60天真莫名奇妙
明明是MJ破壞討論風氣被公幹
結果卻是仗義執言的本56被重懲
這不公平啦
我要提起水桶無效之訴
叭叭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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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啊 在PTT吵架要申訴要吞下去都OK啦
個資被侵害就去法院提告啊
在這吵是能解決甚麼?
甲說乙在庭上自承共用帳號
乙說檢察官查出甲盜用別人資料註冊
眉批 都是嘴砲
證據勒??
案件都結束了哪還有偵查不公開
起(不)起訴處分書給看一下嘛 遮掉姓名住址就好啦
誰說謊不就一目了然?
要留一手就去法院解決 OK?
※ 編輯: koera56 (60.245.65.183), 08/01/2014 23:31:12
推 smart1988:需轉錄過來,時限為8/2 16:00,還請多加注意。 08/01 23:47
轉好囉
恭請小組長聖裁XD
我申訴重點不是要版主也桶J56 R56喔
他跟網友互動還比較正常 顯然只針對P大
兩人都對簿公堂了 桶不桶重要嗎
MJ開地圖炮到處酸人引起公憤才30天
我請R56舉證 男人不能只出一張嘴是廣告名言 中肯得很啊
這要構成挑釁 MJ應該永久水桶喔
※ 編輯: koera56 (60.245.65.183), 08/02/2014 00: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