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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kyjazz 信箱] 作者: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 標題: Re: 不服判決 - 補充 時間: Fri Jun 23 14:04:41 2017 ※ 引述《skyjazz (史蓋爵士)》之銘言: : 我在公告中與回覆申訴信裡面的回應皆是"沒有給予明確建議"。 : 若只是告訴原文"不要這樣做", : 但是沒告訴原文"該怎麼做", : 請問這樣有回答到原文任何問題嗎? : 沒有嘛, : 因此我認為這不算是"明確的建議", : 才按照板規做出此次裁定。 : 若是錯誤的觀念,當然可以反駁。 : 不想給明確建議,你可以利用推噓文反駁他的論點; : 若是要用回文反駁,則需給予明確建議。 你這連文字遊戲都算不上 我的明確建議就是 "不要照這個錯誤建議去做" 結果你設計一個規則是 "叫人不要怎樣做不算建議" : 裁定違規而刪文的文章皆有在精華區留存備查, : 所有公告判決也都公開在板上, : 隨時可接受公評。 行,晚點來看第三方說法 : ※《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的觀察啦: : :   : :   : : 為什麼建議他人"別按照錯誤的建議去做",不算建議? : :   : : 按你的意思,以後板上有任何人宣傳錯誤甚至違法的觀念 : :   : : 都不用去反駁他了,因為宣傳錯誤甚至違法的觀念叫建議 : :   : : 但叫大家不要錯信的建議不算建議 : :   : :   : : 你這判斷,敢放到板上接受公評嗎? : :   : -- 我在marrage板學到的事情 以後看到有人在板上建議背債數百萬的人押房子貸二胎 甚至違法超貸133%,然後套現金去投資的時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1.17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kyjazz (36.226.99.96), 06/24/2017 11:5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