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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kyjazz 信箱] 作者: femlro (驀然回首已在燈火闌珊處) 看板: CFP 標題: [公告] 檢舉置底區 時間: Fri Apr 23 17:00:21 2021 請檢舉人寫明 1.文章代碼 2.檢舉推文與檢舉人認定違反哪條板規 -- Every man for himself and God against them al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1.125.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FP/M.1619168425.A.749.html
hateOnas: 17106 q121074498 我沒有惡意 違反板規 04/23 17:18
※ 編輯: femlro (1.171.125.187 臺灣), 04/23/2021 17:20:44
femlro: q121074498 原文寫:好有惡意,不能看出是針對誰 04/23 17:23
hateOnas: 不管他針對誰 板規2是酸民條款 都不行 請板主改判 04/23 17:53
kirbycopy: 你應該要貼文章代碼吧 04/23 17:54
femlro: 板規2好像不是這樣寫的喔 04/23 21:28
yuluiloveyou: 你打不過檢舉王的你好自為之 04/23 23:52
csharp5566: #1WWtGmoU 04/24 11:47
csharp5566: 違反版規4,新聞心得小於15字 04/24 11:47
hateOnas: maomaoder 04/24 12:23
cct765: #1WViv9wi,femlro在推文653、654樓主動發起人身攻擊說我 04/25 00:14
cct765: 「理解困難」,違反板規2 04/25 00:14
cct765: 詳查板主過往執法標準,此番言論已經嚴重觸犯板規,難以忍 04/25 00:16
cct765: 受這種言論出現在CFP板,請板主秉公處理! 04/25 00:16
femlro: 檢舉板主請遵循程序到組務板處理,且你確實一樣的問題重複 04/25 08:11
femlro: 詢問理解困難,板主針對你的特殊情況已經有特別照顧,若要 04/25 08:11
femlro: 再用這樣指責板主那就是跟其他人一樣水桶15天。 04/25 08:11
femlro: 那我只好依據你的要求水桶你15天 04/25 08:12
youngice: #1WXGTvtb (CFP) moobary 違反版規2 勸自殺? 04/25 19:52
youngice: 版主不管了嗎? 04/26 13:02
hateOnas: #1WXPb5ws lp2650056 板規2 04/26 14:49
femlro: moobary推文檢附未完整 請檢附完整推文 04/26 17:49
femlro: #1WXPb5ws 文章代碼錯誤 04/26 17:49
ffaarr: 請問17119篇是否有違反板規5和著作權法 04/27 07:04
femlro: 請檢附文章代碼 04/27 07:23
hateOnas: #1WXPb5ws lp2650056 文章代碼沒錯啊 04/27 07:44
hateOnas: 17119 文章代碼 #1WXkNiun 04/27 07:44
ffaarr: 請問 #1WXkNiun 有違反板規5和著作權法嗎? 04/27 07:49
請自己google 著作權法第九條 該篇文章的記者都寫 "報導"了 何來著作權侵犯問題?
hateOnas: #1WXPb5ws (CFP) Fujiwarano 04/27 08:27 板規2 04/27 09:37
Fujiwarano: 陳述事實阿 沒有攻擊任何人 除非那人特別玻璃心愛檢舉 04/27 09:52
Fujiwarano: 你看你今天發了幾篇檢舉文? 寄了幾封檢舉信?不是事實? 04/27 09:52
Fujiwarano: #1WXX76Za (CFP) hateOnas 板規3 只是厚問根本沒討論 04/27 09:55
Fujiwarano: #1WVt3r7Q (CFP) hateOnas 板規3 只是厚問根本沒討論 04/27 09:55
Fujiwarano: #1WVZX7I3 (CFP) hateOnas 板規3 只是厚問根本沒討論 04/27 09:56
Fujiwarano: 4/15的在新版規前 就不溯及既往了 可憐檢舉仔 04/27 09:57
※ 編輯: femlro (36.225.143.50 臺灣), 04/27/2021 10:27:49
kirbycopy: 板規3只有限制回文和推文而已吧 目前沒有禁止厚問阿 04/27 10:46
femlro: 不符合主題[討論] 04/27 10:55
crazybaby: https://i.imgur.com/xDFot6t.jpg 04/27 11:33
ffaarr: 「單純事實傳達之新聞報導」 裡面有任何評論就是有版權 04/27 11:34
ffaarr: 不是說「報導」就叫沒版權。 04/27 11:34
pujipuji: 新聞報導之著作權,相關判決補充 04/27 11:54
pujipuji: 智財法院108年度民著訴第84號 04/27 11:55
pujipuji: https://bit.ly/3nlXuVa 04/27 11:55
pujipuji: 新聞報導屬著作權法保護之語文著作 04/27 11:55
pujipuji: 因此並非所有報導皆適用著作權法第九條第1項第4款 04/27 11:58
femlro: 所以改篇新聞的原創性? 創作性在哪? 04/27 12:49
femlro: 並非所有報導都適用同意啊 但這篇新聞哪存在創作性? 04/27 12:50
ffaarr: 不需要有原創性啊,只要不是簡單講述事實就受著作權保護 04/27 13:55
ffaarr: 「彩晶受惠於面板報價持續上漲,獲利持續高檔」這就是推斷 04/27 13:55
ffaarr: 描寫作者認為的因果關係,而不是簡單陳述事實。 04/27 13:56
femlro: 產品報價上漲、獲利創新高,這都是客觀事實,內文都有引述 04/27 15:00
femlro: 數據,我不認定有違反板規5,你覺得有你可以去找聯合報檢 04/27 15:00
femlro: 舉,請他們律師處理,但就你的檢舉我認為沒有。 04/27 15:00
femlro: 法院如果判決有違反也無法拘束我認定沒有。 04/27 15:01
ffaarr: 兩個客觀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就是人的判斷了。 04/27 17:12
ffaarr: 聯合報當然不會無聊來告這個,法院也不會管,不代表就合法 04/27 17:16
femlro: 你是法官嗎? 04/27 17:36
femlro: 不是法官都不能決定當事人合法與否 04/27 17:36
ffaarr: 台灣學術網路規範也有類似規定啊,又不一定要違法。 04/27 18:15
ffaarr: 不會說可能侵權要法官判了才需要管?但營利認定可以不用 04/27 18:18
femlro: 無論違反什麼規定都是站方授權的管理者才有權力決定,這是 04/27 18:20
femlro: 明文寫在使用者條款的,已經貼幾次了,還是沒有弄懂。 04/27 18:20
ffaarr: 你可以說你的判準啊,但這次說什麼要法官說的才算很奇怪 04/27 18:21
ffaarr: 意思是只要沒有人投訴,沒上法院,你說沒侵權就沒侵權? 04/27 18:25
femlro: 你說他違反著作權法本來這是中華民國法律就是法官依據個案 04/27 18:26
femlro: 才說了算,如果是板規層面我就跟你說了沒有違反,結案,要 04/27 18:26
femlro: 申訴請站內信溝通後上訴組務。 04/27 18:26
ffaarr: 我知道權力在你,所以在跟你討論為什麼沒有違反啊? 04/27 18:28
ffaarr: 你說那兩件事是事實沒錯,但明明因果關係不是客觀事實。 04/27 18:29
ffaarr: 所以你的標準是只要裡面有事實根據,各種評論都沒著作權? 04/27 18:29
femlro: 3月純益暴增16倍,受惠面板價格創高,所以獲利創新高,你 04/27 18:39
femlro: 就斷章取義一句話當然得到錯誤的結論 04/27 18:39
femlro: 彩晶做面板、面板報價創新高、受惠面板價格上漲而暴增16倍 04/27 18:41
femlro: 純益,哪一件事實是因果關係,有這麼難理解? 04/27 18:41
femlro: 即便是因果關係,也不代表有著作權,他因為攜帶毒品,警方 04/27 18:44
femlro: 今天凌晨拘捕他。有因果關係啊,有著作權嗎? 我這樣一句 04/27 18:44
femlro: 一句教你,應該懂了吧? 04/27 18:44
ffaarr: 雖然不贊同這樣判斷,但懂你的邏輯了,謝謝說明。 04/27 19:29
ffaarr: 不贊同的理由是那個因果關係並非不證自明,但因為攜毒被抓 04/27 19:36
ffaarr: 警方一定會有公開說法。 04/27 19:36
ffaarr: 但如上所說,判決權力在你,所以就這樣吧。 04/27 19:3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kyjazz (36.226.230.51 臺灣), 04/29/2021 05: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