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hateOnas: 17106 q121074498 我沒有惡意 違反板規 04/23 17:18
※ 編輯: femlro (1.171.125.187 臺灣), 04/23/2021 17:20:44
→ femlro: q121074498 原文寫:好有惡意,不能看出是針對誰 04/23 17:23
推 hateOnas: 不管他針對誰 板規2是酸民條款 都不行 請板主改判 04/23 17:53
→ kirbycopy: 你應該要貼文章代碼吧 04/23 17:54
→ femlro: 板規2好像不是這樣寫的喔 04/23 21:28
→ yuluiloveyou: 你打不過檢舉王的你好自為之 04/23 23:52
→ csharp5566: 違反版規4,新聞心得小於15字 04/24 11:47
推 hateOnas: maomaoder 04/24 12:23
→ cct765: 「理解困難」,違反板規2 04/25 00:14
→ cct765: 詳查板主過往執法標準,此番言論已經嚴重觸犯板規,難以忍 04/25 00:16
→ cct765: 受這種言論出現在CFP板,請板主秉公處理! 04/25 00:16
→ femlro: 檢舉板主請遵循程序到組務板處理,且你確實一樣的問題重複 04/25 08:11
→ femlro: 詢問理解困難,板主針對你的特殊情況已經有特別照顧,若要 04/25 08:11
→ femlro: 再用這樣指責板主那就是跟其他人一樣水桶15天。 04/25 08:11
→ femlro: 那我只好依據你的要求水桶你15天 04/25 08:12
→ youngice: 版主不管了嗎? 04/26 13:02
→ femlro: moobary推文檢附未完整 請檢附完整推文 04/26 17:49
→ ffaarr: 請問17119篇是否有違反板規5和著作權法 04/27 07:04
→ femlro: 請檢附文章代碼 04/27 07:23
請自己google 著作權法第九條 該篇文章的記者都寫 "報導"了
何來著作權侵犯問題?
→ Fujiwarano: 陳述事實阿 沒有攻擊任何人 除非那人特別玻璃心愛檢舉 04/27 09:52
→ Fujiwarano: 你看你今天發了幾篇檢舉文? 寄了幾封檢舉信?不是事實? 04/27 09:52
→ Fujiwarano: 4/15的在新版規前 就不溯及既往了 可憐檢舉仔 04/27 09:57
※ 編輯: femlro (36.225.143.50 臺灣), 04/27/2021 10:27:49
→ kirbycopy: 板規3只有限制回文和推文而已吧 目前沒有禁止厚問阿 04/27 10:46
→ femlro: 不符合主題[討論] 04/27 10:55
→ ffaarr: 「單純事實傳達之新聞報導」 裡面有任何評論就是有版權 04/27 11:34
→ ffaarr: 不是說「報導」就叫沒版權。 04/27 11:34
→ pujipuji: 新聞報導之著作權,相關判決補充 04/27 11:54
→ pujipuji: 智財法院108年度民著訴第84號 04/27 11:55
→ pujipuji: 新聞報導屬著作權法保護之語文著作 04/27 11:55
→ pujipuji: 因此並非所有報導皆適用著作權法第九條第1項第4款 04/27 11:58
→ femlro: 所以改篇新聞的原創性? 創作性在哪? 04/27 12:49
→ femlro: 並非所有報導都適用同意啊 但這篇新聞哪存在創作性? 04/27 12:50
→ ffaarr: 不需要有原創性啊,只要不是簡單講述事實就受著作權保護 04/27 13:55
→ ffaarr: 「彩晶受惠於面板報價持續上漲,獲利持續高檔」這就是推斷 04/27 13:55
→ ffaarr: 描寫作者認為的因果關係,而不是簡單陳述事實。 04/27 13:56
→ femlro: 產品報價上漲、獲利創新高,這都是客觀事實,內文都有引述 04/27 15:00
→ femlro: 數據,我不認定有違反板規5,你覺得有你可以去找聯合報檢 04/27 15:00
→ femlro: 舉,請他們律師處理,但就你的檢舉我認為沒有。 04/27 15:00
→ femlro: 法院如果判決有違反也無法拘束我認定沒有。 04/27 15:01
→ ffaarr: 兩個客觀事實之間的因果關係就是人的判斷了。 04/27 17:12
→ ffaarr: 聯合報當然不會無聊來告這個,法院也不會管,不代表就合法 04/27 17:16
→ femlro: 你是法官嗎? 04/27 17:36
→ femlro: 不是法官都不能決定當事人合法與否 04/27 17:36
→ ffaarr: 台灣學術網路規範也有類似規定啊,又不一定要違法。 04/27 18:15
→ ffaarr: 不會說可能侵權要法官判了才需要管?但營利認定可以不用 04/27 18:18
→ femlro: 無論違反什麼規定都是站方授權的管理者才有權力決定,這是 04/27 18:20
→ femlro: 明文寫在使用者條款的,已經貼幾次了,還是沒有弄懂。 04/27 18:20
→ ffaarr: 你可以說你的判準啊,但這次說什麼要法官說的才算很奇怪 04/27 18:21
→ ffaarr: 意思是只要沒有人投訴,沒上法院,你說沒侵權就沒侵權? 04/27 18:25
→ femlro: 你說他違反著作權法本來這是中華民國法律就是法官依據個案 04/27 18:26
→ femlro: 才說了算,如果是板規層面我就跟你說了沒有違反,結案,要 04/27 18:26
→ femlro: 申訴請站內信溝通後上訴組務。 04/27 18:26
→ ffaarr: 我知道權力在你,所以在跟你討論為什麼沒有違反啊? 04/27 18:28
→ ffaarr: 你說那兩件事是事實沒錯,但明明因果關係不是客觀事實。 04/27 18:29
→ ffaarr: 所以你的標準是只要裡面有事實根據,各種評論都沒著作權? 04/27 18:29
→ femlro: 3月純益暴增16倍,受惠面板價格創高,所以獲利創新高,你 04/27 18:39
→ femlro: 就斷章取義一句話當然得到錯誤的結論 04/27 18:39
→ femlro: 彩晶做面板、面板報價創新高、受惠面板價格上漲而暴增16倍 04/27 18:41
→ femlro: 純益,哪一件事實是因果關係,有這麼難理解? 04/27 18:41
→ femlro: 即便是因果關係,也不代表有著作權,他因為攜帶毒品,警方 04/27 18:44
→ femlro: 今天凌晨拘捕他。有因果關係啊,有著作權嗎? 我這樣一句 04/27 18:44
→ femlro: 一句教你,應該懂了吧? 04/27 18:44
→ ffaarr: 雖然不贊同這樣判斷,但懂你的邏輯了,謝謝說明。 04/27 19:29
推 ffaarr: 不贊同的理由是那個因果關係並非不證自明,但因為攜毒被抓 04/27 19:36
→ ffaarr: 警方一定會有公開說法。 04/27 19:36
→ ffaarr: 但如上所說,判決權力在你,所以就這樣吧。 04/27 1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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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kyjazz (36.226.230.51 臺灣), 04/29/2021 05:2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