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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ackloutter 信箱] 作者: ShawnJustin (無聊時的伴) 標題: Re: 請問板規釋疑 時間: Wed May 29 09:43:06 2024 依然謝謝您的回覆 使用者自行開放使用,但您(從寬認定),這就是自由心證阿... 我的徵求比較像是徵求商品兌換券的概念 依照您的第一封來信,"你那些全用op或全家點數進行交易" 但我並不是這樣啊,我也有現金在裡面... 坦白說,我很仔細看了板規、看了您的信、看了徵求專區、看了發文格式 但我到現在還是沒有很清楚我的徵求文到底是哪一點出了問題? 看起來似乎是您把我的徵求文認定,應該要放到"交易"類別? 倘若是的話,我建議應該把徵求文定義的非常清楚 什麼項目(現金?點數?交易?)才能使用此類別,不然您永遠執行不完誤觸板規的鄉民 我看了一下版上近3百篇文章,以目前執行板規的現況跟定義, 我對此判決依然無法接受... ※ 引述《jackloutter (Clarkson)》之銘言: : 同一發文可以有兩種類別 : 但會同時佔用兩種發文額度 : 點數目前視為折價券,所以是交易類別 : 前一封信說了,這是使用者自行使用點數/票券徵求都有..實為交易 : 這是使用者自行開放使用 點數徵求..不是什麼自由心證 : 你是發文,和推文標準不同 : 發文同時包含徵求 交易 那兩種類別的發文額度都會計算 : 推文 同徵,又不是同交易 : 如推 同售 都會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4.105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ackloutter (111.254.12.122 臺灣), 05/29/2024 11:4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