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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ackloutter 信箱] 作者: ShawnJustin (無聊時的伴) 標題: Re: 請問板規釋疑 時間: Wed May 29 10:15:01 2024 我花了這麼多時間跟您信件往來,怎麼可能沒去看板規跟置底文... 謝謝您很清楚的寫出 現金的部分為 徵求 點數的部分為 交易 我是因為可以用現金、也可以用點數,所以佔用了兩類文章的額度 請問是這樣吧! 那麼... 1. 置底文規範徵求(區)要用現金 or P幣 => 純現金進行徵求應該到置底文,不應使用徵求文類別 => 定義於置底文 2. 純點數(折價券)進行徵求應視為交易類別 =>定義於板規 3. 我想用台幣跟其他人買票券,得用徵求; 其他人想把票券賣我台幣,得用交易; =>板規目前定義,這是不是有點不太合邏輯呢? 板上也很多誤觸我上述1、2、3的,請問...您是寬鬆認定嗎? ※ 引述《jackloutter (Clarkson)》之銘言: : ※ 引述《ShawnJustin (無聊時的伴)》之銘言: : : 依然謝謝您的回覆 : : 使用者自行開放使用,但您(從寬認定),這就是自由心證阿... : : 我的徵求比較像是徵求商品兌換券的概念 : 用OP徵求,在我看來=使用OP兌換券徵求=交易類別 : 所以點數比照折價券 : : 依照您的第一封來信,"你那些全用op或全家點數進行交易" : 全用指的是 有使用,用語不精確在此更正 : : 但我並不是這樣啊,我也有現金在裡面... : 現金的部分為 徵求 : 點數的部分為 交易 : 所以說 同一發文占用兩種類別 : : 坦白說,我很仔細看了板規、看了您的信、看了徵求專區、看了發文格式 : 【板主:jackloutter】 e-coupon板規#1XewXRTO/#1Zxrj5t0 看板《e-coupon》 : 徵求文發文預設 : 發表前請看置底的版規,以免觸犯版規 : 標題、文章若要修改,請善用大T、E,請勿衝動刪文再PO文 : =====↑版規:徵求相同購物商店之折價券限五日一篇(如7-11不同便當)=== : ●80399 m 2/17 jackloutter □ [公告] e-coupon 看板板規新增/異動(2023/02/18 : ┌─────────────────────────────────────┐ : │ 文章代碼(AID): #1Zxrj5t0 (e-coupon) [ptt.cc] [公告] e-coupon 看板板規新?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coupon/M.1676630853.A.DC0.html: │ 這一篇文章值 329 Ptt幣 │ : └─────────────────────────────────────┘ : =====↑徵求交換請選[交易]類別,看過可用Ctrl+y將以上數行刪除。===== : ┌─────────────────────────────────────┐ : │ 文章代碼(AID): #1cCPy9Ot (e-coupon) [ptt.cc] e-coupon徵求專區(2024/05)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coupon/M.1714528009.A.637.html: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 爆 5/01 jackloutter □ e-coupon徵求專區(2024/05) : 內文 : 補充: : 以[兌換券]進行徵求 [兌換券/點數]等包括但不限於,視為券與券交換,需發文[交易] : 以[點數]徵求[兌換券/點數]等包含但不限於,請於看板發文[交易]進行交換。 : ╰──勿於此篇推文,將以一.3處分 : 一.3 禁止於他人發文中推代訂/交換/交易相關訊息 : 此區以現金/P幣作為徵求的交換物為主 : : 但我到現在還是沒有很清楚我的徵求文到底是哪一點出了問題? : 我感覺你沒看內文 : : 看起來似乎是您把我的徵求文認定,應該要放到"交易"類別? : : 倘若是的話,我建議應該把徵求文定義的非常清楚 : : 什麼項目(現金?點數?交易?)才能使用此類別,不然您永遠執行不完誤觸板規的鄉民 : : 我看了一下版上近3百篇文章,以目前執行板規的現況跟定義, : : 我對此判決依然無法接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14.105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ackloutter (111.254.12.122 臺灣), 05/29/2024 11: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