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L_PTTAvenu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為了群組長閱案方便 以下節錄本人申訴之理由 案由 本人Hiro於4月20日發文一篇(見本版119)於熟版 文中述及友人某 A (代碼,未指明) 沉溺天堂電玩,不思長進,請求版友提供建議 本文在熟版上半月未被刪除 (4/20-5/5) 然而,在本人於5月5日發文(見本版118)於熟版 敘述前文之友人 A 找本人參與熟版連署後(按:熟版連署一公開事件) 據版主Absony指出有某 B (代碼,未指明)自稱為就是找本人連署之人 (實際上熟版開版為公開之資訊,找本人連署者眾,不知版主所言何人)
absony:當事人說是他找你的 確實他也有找過你來連署꜠ 05/06 14:46
(見本版128中推文) 向版主投訴本人有譭謗之嫌 版主在「未經私下或公開徵詢本人意見之下」 逕自相信當事人片面之詞
anethna:我們版主對於各版友們所說的話,都會保持著相信的態度為先 05/06 12:57
anethna:如果,被檢舉者不服,可以上訴到站方,到時請雙方兩造出面 05/06 12:58
anethna:對質,到時候由站方來處理。我們版主會遵守站方之判決。 05/06 12:59
(見本版128中推文) 堅信某 B 即為本人所說是 某 A 並於熟版上公示本人 「散播不實謠言、惡意中傷他人」(見本版122) 而完全忽視判決文中提及 「關於hiro2文中所述該當事人(未經同意)之個人資訊與事實不符」(見本版122) 即某 B 很可能不是本人文中所提及朋友 A 之事實 在未有明確事、物證下即惡意中傷本人 更要求被告(本人)提出說明證明自己無罪,否則水桶二週 本人對此一判決之偏頗十分不以為然 謹此提出申訴 Hiro -- 孤獨不是天生的,是當愛上一個人之後才學會的 http://spaces.msn.com/members/hirocomics/ 愛上孤獨的電影雜論 有空 來坐坐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255.24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