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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nchoon (裘髯客)》之銘言: : 抱歉,此申請案由於有些爭議 : 我與群組內其他小組長討論才做回應 : 所以比較晚回應 : 我們討論後認為,不接受經由連署來產生一個過渡時期的看守板主 : 請有意願擔任板主者直接發起申請板主的連署就好了 目前有意願擔任板主者,並不只一人 A 想當板主,B 也想當板主,C 也想當板主 是不是,可以讓 A、B、C 三人通通去連署擔任板主呢? 如果三人連署都通過,就乾脆讓三個人都接板主 這種方法非常省事,而且,規定裡也沒說同時只能有一個人參與板主連署 另一點,規定裡也沒有說 不能連署產生一個過渡板主來進行板主選舉 規定只有說,可經過連署來產生板主 並沒有保障板主的任期長短 所以,過渡板主的存在好像並不是不可行吧? 況且,如果這位板主也是未來的板主候選人,或許她也會選上 那麼她就不是「過渡」板主了 所以,現在就拿「過渡」來回絕,是否有點過度解讀了? 以台灣現況來說,如果縣、鄉、市長在任期未滿時 因故未能任滿任期,都會舉行補選的,或是有代理 總不能說,這位補選出來的,或是代理的,是過渡的,就不能讓他就任吧? 總之,對於小組長們的裁決我是沒什麼意見 個人僅希望,能夠事先就把遊戲規則說清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79.188